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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安居欠款风波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0日 02:08 中国经济周刊
雅迪尔称百安居拖欠货款上千万,扣利总计高达50%;百安居称是扣款而非欠款,扣点也在合理范围内。而其它供货商的支持和参与,将“雅百纠纷”演变成“倒百风潮”。一场“零供矛盾”大戏再次上演。 百安居“欠款”风波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许浩 “零供矛盾”已不是新闻。这一次,“零供矛盾”的主战场在继百货、家电之后,又转战到了建材行业。 8月9日,百安居(上海)管理系统有限公司(下称“百安居”)诉上海雅迪尔居饰用品有限公司(下称“雅迪尔”)名誉侵权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陆家嘴法庭开庭审理。 百安居诉称,2007年6月4日,雅迪尔组织50多名身着雅迪尔统一制服的人员,以催讨货款为由,闯入百安居办公楼大堂散发诋毁性传单,呼喊口号,辱骂百安居员工甚至大打出手。这严重影响了该公司的办公秩序,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因此请求法院判令雅迪尔登报道歉并赔偿各类经济损失共计60余万元人民币。 但雅迪尔坚持认为,雅迪尔员工的行为完全是在数月没有领到工资、难以维持生计的压力下采取的“自发的维权行为”,“绝不是公司行为”。此外,员工的维权行为是基于百安居欺诈事实而采取的行动,没有也不可能侵犯百安居的名誉权。 经过两个多小时庭审,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尽管从表面上看,诉讼的案由是名誉侵权,但纠纷的根源仍然是供应商不满零售商利用优势地位,克扣、拖欠供应商货款,收取进场费等原因,与之前爆发的“零供矛盾”危机几无二致。 曾被供应商寄予厚望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显然并未使“零供矛盾”有效化解。理应是亲密合作伙伴的供应商与零售商,是否只能永远站在对立的两端? “雅百纠纷” 百安居与雅迪尔之所以成为对簿公堂的冤家,在雅迪尔看来,根源是百安居拖欠巨额货款。 雅迪尔总经理崔寿官对《中国经济周刊》说,2005至2006年间,百安居擅自扣除雅迪尔货款1200余万元。从2007年春节截至5月份,又新增了540余万欠款。因此,百安居累计拖欠雅迪尔货款近1800万元。“由于百安居拖欠货款,雅迪尔已经陷入了无钱买原材料、无钱发工资的窘境。”崔寿官说。 “这种说法不符合事实。”百安居高级企业传播经理徐奕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在发给《中国经济周刊》的函件中,百安居称:百安居是严格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来执行扣款的,并且每一笔扣款都清清楚楚,有据可查。根据合同的明确约定,在雅迪尔的货款不足以支付扣款的情况下,百安居将停止付款,这是雅迪尔在签署合同时完全清楚的约定。雅迪尔所称“欠款”,是一种完全不尊重合同和事实的说法。 “个别供货商因为自身管理问题而导致的企业经营问题,不应该采取‘转嫁危机’的做法。在这方面,百安居已经为很多供应商提供了必要的协助。”徐奕表示,百安居曾主动、并多次提出愿意由双方财务人员和法务人员就所有往来账目、合同协议进行回查核对,并邀请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调解,但雅迪尔对以上所有举措都予以拒绝。 除了拖欠货款之外,崔寿官还认为百安居存在其它诸多问题,于是从6月21日开始,崔寿官连续在新浪、搜狐上发表了数十篇博客文章,指责百安居克扣账款以及合同欺诈。他在博文中称,“百安居‘VBA(返点扣利)谈判计划’、‘采购合同特别条款’、‘承诺书’等合同方式都是骗局,是预先策划的圈套。百安居以拒付货款为由,要求供货商签订不容商议和修改的合同。” “除了拖欠货款外,百安居的返点扣利也是逐年提高。2004年还是18%,到了2007年,就已经达到了37.2%。此外,百安居还要供应商支付广告支持、店庆、开店等名目繁多的费用。如果把返点扣利和所有这些费用加起来,那么总比例超过了供货商销售额的50%。” 崔寿官表示,正因为如此,雅迪尔与百安居的矛盾才大暴发。 但徐奕表示,百安居与包括雅迪尔在内的所有供应商的商业协议和合同都是在透明、公开、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的。扣点也是如此。事实上,百安居的总体扣点远远低于上述数字,在行业普遍执行的合理范围之内。 “倒百风潮” 在行业协会与其它供货商的支持之下,“雅百纠纷”逐渐演变成了“倒百风潮”。 6月29日、7月8日、7月22日,雅迪尔、图腾宝佳、欧韵诺维、宏耐、美驰等5家供货商,会同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厨卫工程委员会、北京市场协会家居分会、北京市工商联厨卫行业商会分别在北京、广州和上海召开新闻发布会,联合声讨百安居霸王合同及拖欠款问题,公开谴责百安居的做法违背了公平交易原则。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信息咨询委员会秘书长田万良认为,百安居这样的高扣点和拖欠货款的行为已经挑战了公平交易的价值体系,也违反了五部委2006年联合发布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 面对汹涌而来的批判声潮,徐奕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非常欢迎相关行业协会能够站在公正、公平的立场上,在调查研究、弄清事实真相的基础上,就促进本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的努力。百安居非常重视《零售商供货供应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与供应商之间的合同完全合法,也相信法院的判决将还原事实的真相。 “口水战”终于升级到法律层面。6月21日,百安居以雅迪尔言论及行为侵犯其名誉权为由将雅迪尔告上法庭;同时,百安居还以雅迪尔单方面终止合约为由向杨浦区法院提起诉讼。图腾宝佳也因同样案由当上被告。 供货商方面也不甘示弱。7月20日,北京宏耐木业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百安居,要求对方支付拖欠货款及支付违约金270余万元。 求解“零供矛盾” “零供矛盾”在中国并不陌生。2005年6月太原田森超市破产案,2005年12月广州家谊超市被50多家供货商起诉追讨3亿欠款案等都是典型代表。 在家电领域,国美、苏宁等销售渠道巨头也成为了零供纠纷的主角。2004年,国美和格力就因进场费问题发生纠纷。此后,三星也因“零账保条款”与国美交恶。 作为世界500强中排名第一的零售企业——沃尔玛,也一直因为其近乎苛刻的“进场条件”受到全世界范围内供货商们的诟病。7月下旬,在沃尔玛全球最大的采购基地中国大陆,包括浙江省浪莎集团在内的一些企业表示无法继续承受沃尔玛的低价策略,将不会再接沃尔玛的订单。 “零售商利用其优势地位,克扣、拖欠供应商货款,收取进场费等现象十分普遍,其原因又十分复杂。”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信息咨询委员会秘书长田万良认为,一方面,中国是全球生产大国,有相当数量的生产企业,迫切需要销售渠道,这就导致生产企业过分依赖终端销售这种业态;另一方面,许多零售商以利润为目标,违反公平交易的基本原则,不顾及生产企业的状况。“这两方面原因共同造成‘零供矛盾’的普遍存在。” 为了规范零售商和供应商的交易行为,促进国内零售行业健康发展,2006年10月,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五部门联合公布了《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但是,北京大学马一德教授认为,“《办法》虽然对零售商和供应商交易行为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规定,也规定了对违反办法的处罚措施,但是缺乏操作性,特别是如何处罚、谁来主管的问题规定模糊,很难落到实处。”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李飞教授认为,“零供矛盾”在国外一般是通过“公平交易仲裁委员会”来仲裁,中国也应当加大力度,出台更具权威性和操作性的法律。 另有法律界人士将解决“零供矛盾”的希望寄托在尚在制定之中的《反垄断法》,但马一德认为,《反垄断法》的出台虽有可能有助于“零供矛盾”的解决,毕竟远水不解近渴。 “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是能够解决‘零供矛盾’的。根据我国的现行民、商法基本原则,可以审判处理‘零供矛盾’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同时,也希望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台更加细化的行政法规,来解决这一问题。”马一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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