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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限制目录将施行 冲击广州超20亿美元加工贸易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6日 03:04 第一财经日报
新一批加工贸易限制目录施行在即 李溯婉 新一批加工贸易限制目录将于8月23日正式实施。《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有关途径获悉,商务部、海关总署等七大部委就此次政策调整正在广东展开调研。 据有关人士透露,七大部委组成的专门调研小组于8月14日已抵广州与相关加工企业进行会谈,主要是了解企业对本次政策调整的看法以及对影响的程度作出评估,还要征求企业对下一步政策调整的意见。调研小组昨日已离开广州,前往广东省东莞市及深圳市进行调研。 商务部和海关总署上月公布了新一批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下称“44号公告”),本次公布的限制类商品目录共2247个十位海关商品编码,其中1853个是新增的。新增商品类别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制品、纺织纱线、布匹、家具、金属粗加工产品等劳动密集型行业。 企业遭保证金实转压力 广州市外经贸局局长肖振宇昨日在广州市第33次法规政策说明会上谈到,广州市大约25.87亿美元加工贸易被列入新增限制目录,占广州加工贸易总额一成多,将有470多家企业受此次政策调整的影响,估算相关企业要增加12.45亿元的保证金负担。 大多加工贸易企业反映此次政策调整将面临着保证金实转所带来的资金压力。广州市外经贸局加工贸易处处长罗坤明“支招”称,企业可通过利用好44号公告的有利条款减轻保证金负担,可充分利用深加工转结不实行保证金台账实转的政策,通过深加工结转避免保证金的负担。此外,还可以调整贸易方式规避政策的冲击,以及用好广州市对高新技术类外商投资企业的技术工艺研发及设备购置等贷款贴息政策来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实现外贸增长转型 肖振宇表示,这次政策调整在短期内对广州纺织鞋帽、珠宝首饰等传统产业造成一定冲击。但长远来看,此次政策调整有利于加工贸易的发展,实现外贸增长转型,国家一系列政策调整将引起对外贸易经营队伍的“重新洗牌”,将有一批竞争力弱的企业因没有转型升级而被淘汰,重新洗牌后产销矛盾将有所缓和贸易环境将大为优化。 环保等指标或将纳入细则 罗坤明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出台此次政策时在一定程度上已减轻调整力度,将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逐步推进,当初草案新增的目录为2831个,而44号公告公布的仅为1853个,而且没有将深加工转结列入调整的范围,也没有取消国货复进口的保税政策。 罗坤明同时提醒企业,要紧密关注国家下一步政策的调整,加工贸易的门槛会越来越高,企业要加速转型升级才会有更好的发展。据他了解的情况,商务部正在制定将环保、能耗、用工、设备水平等指标纳入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核查范围的细则。此外,加工限制目录可能面临进一步调整,而国货复进口政策将来也存在调整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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