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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调度新规发布 冲击电力行业格局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5日 16:37 北京联合信息网中国信贷风险信息库
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电监会和国家能源办联合制定的《节能发电调度办法》8月2日获国务院同意,正式对外公布。据电监会人士介绍,《办法》暂时仅在江苏、河南、四川、广东和贵州5省试行。 新的节能发电调度方式将改变过去对每台发电机组平均分配发电量的做法,重新按照节能、环保、经济的原则对机组进行排序,确定机组的年发电量。新的发电调度开始实行后,将直接影响机组的利用小时数,从而牵动电厂经济效益。这一办法的正式实施将对中国电力行业的格局发生重大影响。 银联信分析: 我国电力工业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为保护投资办电的积极性,我国逐步形成按照平均分配电量的方式进行电力调度。这种电力调度,是一种“大锅饭”式的平均调度,浪费了巨大的能源。按照旧的调度规则,发电机组每年发电利用小时都是由调度的指标决定,小火电没有达到发电计划指标时,大机组即使还有潜力也不能多发电。燃煤机组未完成计划发电量时,水电也要弃水。调度体制上的弊端鼓励了小火电机组的发展,使得全国发电机组的平均供电煤耗居高不下。 此次《办法》所实行的节能发电调度,是指在保障电力可靠供应的前提下,按照节能、经济的原则进行电力调度。在调度过程中,优先风能、水能、生物能等可再生发电资源,再调度煤炭等火力发电资源。在具体调度中,按机组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由低到高地安排上网,最大限度地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此次《办法》的出台是我国节能减排工作的又一重大举措,对于中国的能源战略有着深远的意义。 首先,《办法》的出台将大大鼓励可再生资源发电的发展。《办法》按发电资源的种类对电力调度的先后顺序进行了排列。排在第一位的是风能、太阳能、海洋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第二位是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和满足环保要求的垃圾发电机组;第三位是核能发电机组;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和煤矸石等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排第四;天然气、煤气化发电机组排第五;其他燃煤发电机组排第六,燃油发电机组排在最后。因此,这将使得大型发电集团必须考虑发展可再生资源发电,加大相关的投入,加快建设相关电厂。 再者,《办法》的实行将会进一步促进燃油发电机组和小火电机组的淘汰,进一步推动“上大压小”工作的进行。目前,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规模还非常小,此次调度方式的变革,最大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燃煤机组的调度方式上:一方面,单位煤耗成为机组分配负荷的最重要的指标,而发电机组的煤耗与机组的规模有直接关系,因此短期内单机规模将直接决定其所分得的电量;另一方面,由于试行办法规定"能耗水平相同时,按照污染物排放水平由低到高排序",因此对于同等单机规模的机组而言,是否进行脱硫、脱硝将成为其所获电量的又一决定因素。 根据数据显示,目前,国内一台5万千瓦的燃煤小火电机组,供电煤耗高达450克标煤/千瓦时。而一台60万千瓦高效超临界机组,供电煤耗只有270克标煤/千瓦时。目前中国平均每千瓦时的供电煤耗比发达国家高出60-70克标准煤,火电厂耗水率每千瓦时比国际先进水平高出40%多。按照这一数据推算,全国每年火电的发电量为2万亿度,仅此一项每年将浪费1.2亿-1.4亿吨标准煤,占全国每年能源消耗总量的5%以上。 因此,此次调度方式的改革,将对电力行业会产生重大影响,一方面,将进一步淘汰小火电,有利于大机组的发展,这对拥有大机组最多的华能、大唐等大型发电集团而言,影响是正面的,但对单位能耗偏高的小火电而言,将产生最不利的影响。在办法实施后,小火电将只能参与剩余份额的竞争,甚至有可能面临无电可发、不能上网的生存困境。另一方面,新能源发电将得到长足发展,比如风能发电,水电、太阳能等,以及与这些产业相关的产业将面临一个良好的发展局面。 [本文由北京联合信息网中国信贷风险信息库提供,未经北京银联信信息咨询中心书面许可,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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