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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总局:2010年前暂停受理设立新航空公司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5日 14:0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15日电 中国民航总局加强行业宏观调控,2010年之前暂停受理设立新航空公司的申请,对设立新航空公司增加更加严格的审批条件。

  据民航总局网站消息,近年来,中国航空运输事业发展迅速,保持了16%以上的年均增长。特别是今年以来,航空运输总周转量累计同比增长19.6%,达到近年来的最高水平。作为行业的宏观管理部门,民航总局清醒地认识到,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专业技术人员、空域资源和机场保障能力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为确保安全,实现行业又好又快、健康有序地发展,民航总局决定在航班总量、航空运输市场准入、运力增长等方面进行宏观调控。

  消息称,为了抑制航空运输发展过快的趋势,促进民航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民航总局近期决定加强行业

宏观调控、防止过快发展,并下发了《民航总局关于调控航班总量、航空运输市场准入和运力增长的通知》(〔2007〕101号文件)。根据这一文件精神,民航总局加强宏观调控,2010年之前暂停受理设立新航空公司的申请,对设立新航空公司增加更加严格的审批条件。但对筹建货运航空公司、主要使用外国飞行员、在申请时承诺主要利用夜间时刻运营;申请筹建的航空公司使用国产飞机,注册及运营地在西部和东北地区的筹建申请,民航总局将继续予以支持和鼓励。

  此外,在控制行业运力增长方面,明确了7项严格监管的条件:严格控制新成立航空公司运力增长,严格控制人机比,严格控制飞行员超时飞行,严格控制借人飞行,严格对老龄航空器的安全监管,严格机务维修人员的工时管理,严格对飞机置换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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