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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施行会员纪律处分工作程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3日 08:16 PRNEWS.cn中国商业电讯

  广东 2007-08-13(中国商业电讯)--继实施对证券账户限制交易监管措施之后,深交所日前施行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纪律处分工作程序》,在强化自律监管的同时,规范监管工作程序。

  根据《工作程序》的规定,交易所将设立内部纪律处分工作小组,负责审议对会员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事项,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其会员管理部、法律部及相关业务部门专业人员,通过召开审议会议的形式,决定是否对会员及相关责任人实施纪律处分。会员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纪律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依据《会员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向深交所申请复核。

  据深交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对

证券公司监管工作已从综合治理过渡到常规监管,
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对证券公司实施分类监管,其中交易所对会员的纪律处分,直接影响到证券公司的评价计分,交易所对会员的日常监管也将纳入对证券公司的专业评价当中。《工作程序》的发布,是交易所适应新时期会员监管工作需要,配套落实《会员管理规则》的一项举措,有助于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有效性。

  这位负责人表示,近期,在权证、新股上市首日等交易中陆续发生异常交易行为,深交所对相关的会员采取了口头警告、约见谈话、发出限制账户交易警示函等监管措施。根据《会员管理规则》,交易所可以对不规范自身及客户交易行为,未尽责履行配合监管义务的相关会员,采取内部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措施。该负责人强调,在当前市场形势下,会员应当更加重视规范运作,加强客户管理,为维护市场秩序共同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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