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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应对《劳动合同法》 麦当劳全面涨薪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3日 03:30 第一财经日报

  陈雪频

  9月1日起,麦当劳在中国的大多数员工都会收到一个“大礼包”,他们的底薪将会在现有基础上上浮12%到56%不等。这次调薪计划将涵盖麦当劳在中国的75%的餐厅,以及95%的员工,不仅包括办公室人员、餐厅经理和餐厅员工等全职员工,也包括所有兼职员工。

  这是麦当劳进入中国内地市场17年来第一次大幅度提升员工工资,其中以兼职员工的薪水涨幅最大。这些兼职员工大都是高校学生,调薪之后,他们的小时工资将全部超过当地城市的最低小时工资,超过全国平均30%,在北京、上海和广州等大城市则大约超过15%。

  今年4月份,有媒体报道,麦当劳及其竞争对手肯德基和必胜客在广州的门店给兼职员工的小时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一事件被媒体称之为“工资门”。后来,广州市劳动局认定,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麦当劳并不违法。

  麦当劳(中国)有限公司CEO施乐生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专访时表示,此次全面加薪计划于一年前筹备,与4月份爆出的“工资门”事件没有因果联系。不过他也认为,那次事情给麦当劳的“最佳雇主”形象带来了损害,加速了加薪计划的实施。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副所长彭光华认为,麦当劳选择在这个时候加薪,与《劳动合同法》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有很大关系。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兼职人员也算和公司有正式的劳动关系,因此必须遵守法律中关于最低小时工资的相关规定。

  到目前,在“工资门”事件中一同受到指责的另两家餐厅——肯德基和必胜客——都没有对外宣布他们的加薪计划。这两家快餐厅的母公司中国百胜餐饮集团的公关部人员表示,他们也在关注新的《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但暂时没有加薪计划可供披露。

  全面涨薪

  麦当劳大中华区人力资源副总裁李曼霞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专访时表示,麦当劳在内地的薪资系统共有多达164个标准,因此麦当劳会按照当地的标准和该员工的薪资水平加以调整,因此调整幅度差异很大,从12%到56%不等。

  截止到目前,麦当劳在中国共有815家餐厅,并以每年100家的速度在扩张。按照每家餐厅大约50名餐厅服务人员、7名餐厅经理来计算,现在麦当劳在中国大约有4万多名餐厅服务人员和5700名餐厅经理。麦当劳还有近800名办公室人员。

  对于另外5%没有加薪的员工,李曼霞认为主要是因为这些员工的基本工资已经超过了市场平均水平很多,暂时没有加薪的必要性。考虑到办公室人员相对工资较高,因此此次调薪计划主要针对人群是一线工作人员,包括餐厅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

  施乐生表示,麦当劳在中国地区每年要增加100家餐厅,此次大幅涨薪,意在以此激励手法留住更多人才,尤其是一些本土成长起来的优秀人才,“我们希望我们的员工能和我们一起分享我们的增长,我们也希望我们的工资水平在当地是有吸引力的。”

  除了全面加薪之外,麦当劳还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要求设立工会组织。据施乐生透露,目前麦当劳已有80%的员工参加工会,预计年底前这个数字将达到100%,“我们将尽可能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我们希望成为这个行业的最佳雇主,成为非常透明的公司。”

  激励计划

  如果说调薪计划主要针对的是一线员工的话,那么麦当劳推出的“经营奖励奖”则主要针对餐厅管理人员。随着餐厅营运收入的增长,餐厅管理人员则可以获得相应的丰厚奖励,主要依据的奖励计划包括“季度餐厅营业额同比增长奖”和“营运销售收入增长奖”。

  根据“季度餐厅营业额同比增长奖”,一家餐厅营业额的同比增长率如果排名该区的第1名至第10名,则餐厅经理、第一副经理和第二副经理可以获得人民币2500元的奖励。根据“营运销售收入增长奖”的计划,如果这家餐厅上半年营运销售收入超过去年上半年1%,这部分超出的销售收入就将奖励给该餐厅经理7%,第一副经理3%,第二副经理1%。

  据悉,在麦当劳推出这两项奖励之后,2006年已经有102位餐厅管理人员获得了相当于本人25个月工资的年收入,这个比例大约占所有餐厅管理人员的4%。另外,获得“年度目标激励计划”奖励的员工平均得到了相当于超过2个月工资的奖金奖励。

  麦当劳针对800多名办公室人员也制定了详细的考核标准,其中考核包括三个原则:一个是利润增长率,一个是客户流量增加速度,一个是客户满意度。

  为了更好地培训员工,麦当劳成立了“汉堡包大学”,目前亚太地区的“汉堡包大学”设在香港。施乐生透露,随着中国餐厅的迅速扩张,麦当劳计划在中国内地设立一所“汉堡包大学”,目前正在北京、上海、广州三座城市中作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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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对大学生兼职的不同解读

  广州市劳动局关于麦当劳不违反劳动法的认定的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根据这项规定,广州市劳动局认定那些在“洋快餐”打工的大学生和“洋快餐”之间没有劳动关系,不享受所在地最低小时工资的劳动保障规定。

  而在《劳动合同法》中,认定只要员工和用工单位建立事实上的用工关系,就自然形成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劳动者的劳动时间为衡量依据,而不是劳动者本人的身份,因此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勤工俭学,如果工作时间达到一定限度,也属于非全日制用工,享受所在地最低小时工资的劳动保障规定。

  相关的法律规定为:

  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二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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