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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全覆盖还有多远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9日 18:52 《财经》杂志网络版
中国住房保障工作由经济适用房建设转向廉租房建设。上海廉租房试点全面扩大计划,可成观察廉租房制度的一扇窗口 【网络版专稿/《财经》杂志实习记者 赵何娟】8月7日,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宣布,上海市将从9月上旬起分步启动实施廉租房全面扩大工作,由浦东、卢湾两区先行推开扩大廉租住房受益面工作,年内覆盖到中心城区各个街道,2008年覆盖到全市各区县。 从1998年试点到今天全面扩大试点,上海用了九年;如今上海要用不到一年半的时间,就从两个区的中心街道推广到各区县各街道,其决心明显加大。 但是,无论从廉租房推行的历程中,还是从房地产业纷繁纠葛的利益格局来看,实现廉租房全覆盖,不会是一个容易的目标。从上海看全国,廉租房全覆盖离我们还有多远? 上海廉租房“新政” 上海的廉租房试点始于1998年,但时至今年7月底,九年来上海的廉租房仅仅覆盖了2.48万家庭。 从2006年底开始,上海明显加大了推广廉租房制度的力度。去年底以来,浦东、卢湾两区四个街道率先开展了扩大廉租住房受益面试点,放宽了廉租对象的收入认定标准,并建立了与之配套的一系列新机制。今年7月初,浦东新区成立了浦东新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专门负责中低收入市民的住房保障工作。 根据今年5月召开的上海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和要求,上海将从五个方面扩大健全廉租房制度:一是建立廉租对象收入认定标准和租金补贴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二是适当扩大实物配租比例;三是逐步扩大廉租房源筹措的规模;四是建立资金和税收保障制度;五是进一步健全廉租住房管理体系。 目前上海的廉租房覆盖面远远不能满足最低收入人群的需要。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口径是,最低收入群体占城镇居民家庭的10%,其中的50%为困难户。根据上海统计局的统计,2003年底上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已经达到了25.3万户,占城镇家庭总数的6.8%。上海仅有2.48万户获住廉租房,覆盖面显然远远不足。 增加实物配租比例,则是实践操作中有待改进的一项重要措施。 目前上海的廉租房制度落实中,货币化补贴仍是主流配租方式,实物配租率仅有1.5%。这一比例明显偏低,而且基本只限于劳模和重点“优抚对象”,这其中也并非全部进行实物分配,主要还是通过一次性补钱的方式(市区每户10万元、郊区8万元)予以扶助。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高级评论员杨红旭认为,虽然租金配租是市场化的运作方式,但在住房租赁市场尚不成熟的情况下,会给部分困难家庭找房租赁造成麻烦,比如由于租金变化和房东想法的变化,造成搬家频繁的现象。因此,非常有必要扩大实物配租的比例。 实物配租房源的位置,也是政策执行中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今年6月,上海市决定收储50万平米配套商品房,但其缺陷是由于配套商品房往往位置偏远,必将大大增加租住家庭的交通、生活成本。 除了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覆盖问题”,也已经有专家开始呼吁对于“流动人口”中的低收入家庭的“覆盖”。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秘书长石楠告诉《财经》,目前在城市里全面推行廉租房制度,在对象上一部分是中低收入市民,特别是双下岗职工家庭,这是包括上海等很多城市都重点考虑的人群;另一部分往往却是最容易忽视的,即城市化过程中的进城务工人员。大量城市务工人员无正规渠道获得住房,且都生活在城乡结合部,这些问题不能回避。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院长李晓江称,从解决城市住房困难户问题,逐渐扩大到城市低收入人群,再进一步扩大到进入城市的农民工住房问题,这个过程应尽量缩短。 从经济适用房到廉租房? 早在1998年7月3日由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中就规定:“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其他收入高的家庭购买、租赁市场价商品住房。” 一位业内人士对《财经》说,政府的思路很明显,商品房价格更多由市场去决定,政府着力抓保障住房。但有目共睹的是,地方政府在提供保障型住房上面力度不够,推进多年的经济适用房制度执行得并不理想,致使中央政府不得不一再出手调控房地产市场。 今年8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会议提出要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 会议要求,到“十一五”期末,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要由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会议还提出要通过采取政府新建、收购、改建及社会捐赠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积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为确保资金来源,会议指出,各地要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提高土地出让净收益和公积金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 近来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亦在各个场合强调,要在实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应保尽保”的基础上,逐步把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这显示目前国家的住房保障工作重心开始发生变化,由经济适用房建设转向廉租房建设,加大廉租房的比重。 石楠认为,全面推行廉租房制度,需要大量公共财政的支持,可以把住房市场中的征收部分大比重投入廉租房;并且要优先考虑廉租房土地供应的位置,让居住者有适当的交通保障;此外,配套服务设施也很重要,与高档住宅相比,中低收入人群更依赖社区,如何发挥社区的组织作用,建立混合使用模型也很重要。 李晓江认为,可以把土地出让账面纯收入的5%用于廉租房建设。“如果有这笔资金保障,再加上其他来源,廉租房财政问题可以解决。” 不过,廉租房制度之所以多年难行,很重要的就在于,把土地出让金视为地方财政收入主要来源的地方政府,长期来都缺少发展住房保障制度的动力。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建立一个成熟的征信和收入监测体系不会难在技术上,而是难在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 在大力推行廉租房制度之后,房市会将面临新一轮的调整,还是会固守已有的利益格局尚待观察。上海推行的廉租房试点全面扩大计划,正可成为观察廉租房制度的一扇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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