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进口甲乙酮反倾销案公布初裁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9日 02:26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谭丽雅) 昨天,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初裁认定原产于日本、台湾地区和新加坡的进口甲乙酮存在倾销。 商务部表示,经过调查,认定国内相关产业遭受了实质损害,同时倾销和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决定自8月9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上述来源的甲乙酮产品时,应依据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9.6%-66.45%)向中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