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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生产奥运产品企业违规超时加班将被重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7日 18:34 深圳晚报

  拟对两家企业分别罚款833700元和533700元

  本报记者李可心 实习生王迪报道 企业生产奥运产品,一旦违规照样要受处罚。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深圳两家生产奥运会纪念品的特许企业因超时加班,被我市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整改,劳动保障部门拟对两家企业分别开出833700元和533700元的罚单。

  今年6月,国际性劳工权益组织公平联盟发表报告称,经过调查,为北京2008年夏季奥运会生产手袋、背包和帽子等奥运纪念品的四家中国厂商,侵犯劳工权益并雇用童工。被点名的企业中有两家位于深圳,分别是生产奥运帽的飞达运动品(深圳)有限公司和生产奥运手袋的裕荣昌轻工制品(深圳)有限公司。

  6月,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得知情况后,立即联合龙岗区劳动局开始深入调查。经过调查,没有发现这两家企业有招用童工的情况,但两家企业都存在超时加班的情况。其中,飞达运动品(深圳)有限公司在今年5月份有2779名员工当月加班时间达40个小时至53个小时不等,超过《劳动法》规定的36小时;裕荣昌轻工制品(深圳)有限公司在今年5月则有1779名员工涉及超时加班,当月加班时间少则60个小时,多则100个小时。

  经过对两个企业违法行为的认定,劳动保障部门责令两家企业限期整改,并开出《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按照受侵害劳动者每人300元的标准对这两家单位进行处罚,拟对飞达运动品(深圳)有限公司处以833700元罚款,对裕荣昌轻工制品(深圳)有限公司处以5337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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