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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油与新加坡石油联手探油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7日 05:36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张楠 林威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0883.HK)昨日宣布,母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与新加坡石油有限公司已就26/18区块签订产品分成合同。这是中国海油与新加坡石油的首度合作,也是中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外方合同所得原油出口税收政策调整后的第一个合同。 该8区块位于南海东部海域的珠江口盆地,区块面积4961平方公里,水深85-200米。根据合同规定,在勘探期内,新加坡石油将在26/18区块进行二维地震数据采集,并钻探预探井,新加坡石油还将承担100%的勘探费用。中海油将有权参与合同区内所有商业油气发现最多51%的权益。 此前,财政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外国合同者按合同规定所得的原油装运出口时,免征出口税”的原规定自今年8月1日起停止执行。根据新规定,新加坡石油需按合同规定所得原油出口照章征收出口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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