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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亿元违约案延期下月开庭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7日 00:46 北京商报
“这个案子又将会成为一个判例。”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律师仲兆庶告诉记者。昨天,中国台湾两家旅行社向南航追讨1.07亿港元违约金一案中,中国台湾旅行社的代理律师仲兆庶透露,这一案件在本月底双方已经交换证据,预计有可能在9月中旬开庭。 “我们已经提取了南航代理手续费比例的依据,”仲兆庶告诉记者,广东省高院已经同意调取南航在台湾的销售数据,“这对我们比较有利”。 6月27日,南航发布公告称,接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传票,中国台湾鼎圣国旅和中国台湾南航假期向南航追讨一笔约1.07亿港元违约金。当时鼎圣国旅总经理蔡小娟表示,公司是和南方航空直接签署的协议,并为了成立台湾南航假期在前期投入了240万港元。在随后的两年中,鼎圣国旅每个月为台湾南航假期的办公地点和员工等运营成本的投入为16万港元。 南航公告显示,2004年8月,南航与鼎圣国旅及台湾南航假期签订《合作协议》及附件,2004年9月,南航在香港的销售代理机构——南龙旅运(香港)有限公司与原告签订《机票销售代理协议》,该协议已经执行完毕。但鼎圣国旅即台湾南航假期就有关合作期间机票销售代理手续费等的所谓违约金诉本公司,诉请支付金额为1.07亿港元。 按照双方在2004年9月签署的第一份协议显示,鼎圣国旅的年销售额应为5000万港元。而当鼎圣国旅在当年最后三个月中确实完成销售任务时,南航在2005年初的第二份协议中,将销售任务变更为每个季度4000万港元。如此计算,鼎圣国旅的年销售额为1.6亿港元。 陈子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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