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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卫生行政部将统一对公立医院医疗器械集中采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4日 17:09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封莉 北京报道

  卫生部日前宣布,国内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医疗器械,今年起将全部由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评估、集中采购。对此消息,业内资深人士分析,这是卫生部继收回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权后的又一次“集权”行动,以往由多部门联合组成的医疗器械院外集中招标制和医院内部招标制即将成为历史。

  卫生部门再“集权”

  7月27日,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副司长于德志在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将按属地化管理原则,以政府为主导,分中央、省和地市三级,以省级为主组织实施。各级政府、行业和国有企业举办的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医疗器械集中采购。任何医疗机构不得规避集中采购。

  

卫生部已正式委托卫生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承担其负责的甲类大型医用设备、心脏起搏器、心脏介入类等高值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工作。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中的乙类,以及除心脏起搏器、心脏介入类等以外的高值医用耗材,则纳入省级集中采购范围。

  据河北省某公立

医院负责医疗器械采购的人士介绍,目前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采购模式中,50万元以下的医疗器械由医院出资,以院内招标的方式进行;50万元以上的大型医疗设备由医院提出申请,卫生主管部门拨款,以院外招标的方式采购。院外招标由卫生、药监、纠风办、工商等多部门共同操作,大多数为卫生部门牵头,也有以纠风办等其他部门牵头的省市。

  新政实施存疑

  卫生部此举的初衷是为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价格,促进医疗机构降低医疗成本,防控医疗器械购销中的商业贿赂等,但实施起来效果怎样很难预测。上述医院器械科人士举例说,政府采购由于有一系列程序要走,就有个周期,有时候难免会影响到工作急需。再者临床和行政之间有一定的脱节,所请的专家未必熟悉临床,造成采购的器械未必适用等问题。

  广东某医疗器械公司负责人对此表示,政府采购中产品的需求数量都特别大,更会成为供应商角逐的焦点,因此政府采购有关操作人员能否抵挡得住商业贿赂的诱惑,统一采购会否异化成“统一受贿”,使“分散腐败”变成“集中腐败”,值得画个问号。

  此外,集中采购委托中国医学装备协会组织开展医疗器械评估选型工作,本意是为保证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的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但这是否更增添了一层权力寻租的门槛,增加企业的二道公关费用呢?

  一家企业的营销主管则担心,医疗器械集中招标有可能造成类似“药品集中招标”所带来的“唯价格论”,从而引发价格战。生产企业为了不降低利润只好降低成本,以致造成器械质量无法保证。

  目前我国医疗器械经销单位约有一万两千多家,生产销售能力比较大的企业不超过10%,大多数国内医疗器械企业以仿制生产为主。

  但是,也有业内资深人士认为,新政对医疗器械企业的影响没有药品集中采购对药企的影响大。虽然医疗器械企业的同质化竞争也很激烈,但还远远到不了药品企业那种“厮杀”的程度,而且医疗器械本是高利润的行业,因此“企业还可撑一撑”。

  而在多次参与卫生部法规起草工作的卫生政策专家卓小勤看来,政府一直在控制器械进入医院的途径,但根本控制不了。有人做过统计,全国医院CT的使用量比海关进口总量多了好几倍。究其原因,医院现在是财政差额补贴,主要以收费维持运转。因此,没有仪器设备,就没法增加收费项目,而地方政府为了减轻财政压力,也会对医院的违规采购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此,“新政能否贯彻下去不是简单的一句话”。

  目前全国医疗器械采购额近300亿元,卫生材料为400多亿元。采购制度的变迁,将“牵一发而动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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