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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致函发改委质疑方便面厂商集体涨价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31日 01:31 信息时报
律师称其违反《价格法》 有律师致函发改委要求认定涨价合法性 时报讯 (记者 吴伟玮) 方便面集体涨价遭遇“垄断”质疑。据新华社报道,北京律师邱宝昌昨日证实,他已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致函国家发改委,对近期一些主流方便面厂商集体涨价行为提出质疑,希望发展改革委对其合法性给予认定。 广东有律师认为,由行业协会协调促使产品集体涨价,这种做法已属越权。不过,不少方便面厂商对此没有正面回应,只表示涨价是“无奈之举”。 律师“炮轰”涨价 方便面的集体涨价,引发了市民广泛关注。据媒体透露,此次方便面涨价信息是来自于世界方便面协会中国分会事务局局长孟素荷,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行业内已经过三轮价格协调,行业协会进行讨论的结果是,康师傅、统一、今麦郎、日清、农心等10多家知名企业全部参与近期调价行动,这些企业的产品市场覆盖率达到95%以上。 现任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的邱宝昌昨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原材料价格的上涨使得方便面成本增加,企业为了缓解涨价压力而提高产品价格,这种行为本无可厚非,也是符合价值规律和市场规则的。但像这样由行业协会协调,占市场份额95%以上的企业参加,讨论统一涨价的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等相关规定,更涉嫌损害消费者权益。邱宝昌已通过电子邮件致函国家发改委,希望对其合法性给予认定。 行业协会“越权”?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贺律师认为,如是单个企业的行为,而且涨价合理,这是可以接受的,但如果此事是由行业协会协调甚至是主导了行业集体涨价,那么行业协会的行为已经“越权”了。 贺律师指出,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社会团体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而世界方便面协会中国分会事务局是一个社会团体,它不能从事经营性活动,为此它的“进行三轮价格协调”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是明显的越权行为,也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厂商称涨价实属无奈 康师傅公司一位人士表示,涨价直接的原因就是原料价格的不断上涨,企业已无法内部消化,所以只能无奈地提高产品的出厂价。据称方便面以棕榈油及面粉为主要原料,目前棕油价格持续攀升,今年5月较去年同期飙升64%,同时面粉价格亦有较大涨幅。 另一方便面巨头统一公司的人士则认为,商品价格的合理浮动是十分正常的市场行为,有利润空间时,厂商会做一些促销让利活动,而当成本上涨到企业无法承受时,会对产品价格进行适当的上调。 相关链接 质疑垄断的两条理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关于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也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通过相互串通或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调节价,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其中第4条规定,经营者之间不得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统一确定、维持或变更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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