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中庆燃气股权挂牌 哈尔滨市国资委保留1%金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30日 05:35 中国证券报
公用事业燃气公司股权越来越受到投资者关注 □本报记者 赵彤刚 王光平 哈尔滨中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48%的股权,日前在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良好的行业前景,让此次挂牌引起了各方极大兴趣。有意思的,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哈尔滨市国资委将对哈中庆燃气保留1%的“金股”。 溢价成交可能大 此次挂牌转让的股权为哈尔滨市国资委持有的哈中庆燃气48%国有股权,合计为26965.92万股。该部分股权标的底价为36944万元,平均每股1.37元,挂牌日期为2007年7月13日至2007年8月9日。根据产权中心规则,该项目经公开征集在公告期内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要求的意向受让方时,将采取招投标的方式进行股权转让;如经公开征集在公告期内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要求的意向受让方,经哈尔滨市国资委同意后可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 哈尔滨市国资委早在公司成立之初就已决定将来引进投资者。此次转让更是明确提出:“引进具备丰富行业运营经验的产业投资者,提升企业管理运营能力,增强企业融资能力,拓展业务领域,推动哈中庆燃气的均衡发展”。虽然有着严格的转让条件,但据产权交易中心有关人士透露,此项转让吸引了大批机构前来咨询。“溢价成交的可能性很大”,该人士分析说。 根据公告,受让方必须是国内、国际绩优的企业法人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主要股东或主要股东合作伙伴须是在国内、外燃气行业重组中有成功经验的产业运营商,同等条件下上市公司优先。此外,受让方还须满足以下条件:净资产不少于20亿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运行满三年,尚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控股股东目前无重大股权转让或被托管事项,持有的股权不存在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措施;银行授信额度在50亿元以上或提供折合10亿元以上的银行资信证明;从事管道燃气运营3年以上,未发生过供气、安全生产等方面影响企业信誉的事件;近三年经营业绩呈稳定发展的态势,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投资实力;具有长期持有哈中庆燃气股权的意愿。 公告结束后,经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要求的意向受让方时,投标人需要向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1亿元 市国资委保留“金股”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哈尔滨市国资委对哈中庆燃气的持股比例将由49%降至1%。而此1%股权为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金股”,市国资委将代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享有重大事项否决权,即“金股”表决权。当哈中庆燃气在涉及安全稳定供气、社会公共利益和哈燃化与大庆油田中庆燃气控股公司签署的《合作协议》约定的职工利益方面行使职权时,哈尔滨市国资委可行使否决的权力。 该“金股”否决权的目的是,“保证城市供气安全,维护公众利益,保证转让目标公司的长期发展和社会稳定”。有关专家认为,为维护公众利益,“金股”否决权的做法是合理而且必要的。“几乎所有经营基础产业的公司都会受到政府管制”,一位业内专家指出,这一限制符合成熟市场经济的做法,不会影响股权的顺利转让。 此外,公告还要求受让方应承诺股权受让完成后,在天然气置换煤气期间,除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履行职责、考核不称职、工作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由于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外,不能提出更换经营管理班子的要求;在天然气置换煤制气完成后,仍要保持管理层相对稳定,并承诺确保市国资委在哈中庆燃气董事会中至少拥有一个董事席位。 行业前景普遍看好 据业内人士分析,随着环保意识不断增强,以及近期油价不断走高,天然气成为备受人们瞩目的能源。根据预测,未来天然气需求将大幅增长。而目前国内相对国外较低的价格,也给未来天然气涨价提供了一定空间。此外,燃气行业一般具有区域垄断优势,“燃气行业前景被非常看好”,一位分析人士表示。 哈尔滨中庆燃气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28日,是由大庆油田中庆燃气控股公司与哈尔滨燃气化工总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注册资本为56179万元。其中,大庆油田中庆燃气控股公司以现金出资28651.2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哈尔滨燃气化工总公司以实物出资27527.7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2007年7月6日,市国资委终止哈尔滨燃气化工总公司国有资产委托授权管理,哈尔滨燃气化工总公司原授权持有的哈中庆燃气国有股权由市国资委直接持有,并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据了解,哈中庆公司计划从2007年8月开始,用3年左右时间将哈尔滨市的燃气由煤气逐步置换成大庆天然气,目前公司正在进行哈尔滨市区天然气置换煤制气的前期准备工作。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