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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哈哈和达能又干上了 董事侵害了公司权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7日 17:45 浙江市场导报
撰稿:胡德辉 尚法 继上月中旬杭州仲裁委员会正式受理娃哈哈商标转让纠纷案(详见导报相关报道)后,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日前又正式受理了娃哈哈集团诉杭州娃哈哈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即娃哈哈与达能全资子公司新加坡金加投资有限公司的合资企业)董事侵害公司权益纠纷案。 据浙江市场导报《维权周刊》获悉,原告娃哈哈集团诉称,6月3日,原杭州娃哈哈保健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宗庆后辞职后,向被告委派两名新董事张平、楼向明。6月13日,外方委派的担任被告副董事长的范易谋,向原告新委派的董事发来通知,要求召开董事会紧急会议,并在通知中附有明确的会议议程。6月20日,被告董事会召开,外方委派的董事范易谋、秦鹏、嘉柯霖,中方委派的董事张平、楼向明均参加了该次董事会会议。 原告诉称:会议由副董事长范易谋主持,但会议并未对通知所列议程提供相应的资料和文件,也未对上述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和磋商。开会不久,副董事长范易谋就要求中方委派的董事在其事先拟好且外方董事已经签署的董事会决议上签字;中方董事认为此次董事会程序不符合法律和章程的规定,也不同意决议的有关内容,故拒绝签字。但董事会在中方董事未签字的情况下仍形成选举范易谋为合资公司新任董事长等5份董事会决议。 6月26日,原告委托律师向范易谋及其代表的外方股东发出律师函,对上述“董事会决议”的合法性提出异议。原告认为,被告6月20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在决议内容、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等方面,违反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实施条例》和被告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决议依法应予撤销。 目前,上城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不日将开庭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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