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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宜用政府指导价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3日 11:11 南方都市报
应淡化卖药对社区医院的补偿作用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半年,给社区患者省了323万元!近日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广州海珠区社区卫生服务时,副区长方锦群透露,该区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试行社区卫生服务常用药品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他建议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 据介绍,海珠区共设置了1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并将全区257个社区居委会按人口、面积和社区居民的需求划分为若干个网格,在每个网格内设全科医生工作室,形成网格化布局,基本实现90%的社区居民步行15分钟就可在家门口看病。区财政先后投入2000多万元用于各中心(站)的改建装修。今明两年区财政还将投入1.02亿元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的改迁建。 目前,该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统一采用政府规定的最低的医疗收费标准,政府举办的机构全部参加广州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统一药品进货价和销售价,仅2006年上半年在药品方面就让利给社区患者323万元。根据市的统一安排,该区按照《广州市社区卫生服务药品目录》,正试行建立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的社区常用药品采购供应机制。 他建议,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可按服务项目收费,也可按病种收费、合同收费及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协商收费,降低药品加价率,逐步淡化药品收益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补偿作用,鼓励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通过简化包装、定点生产、统一配送等方式降低社区用药的成本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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