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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铅锌铜钨资源税8月起大幅上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3日 10:45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本报北京7月21日讯 记者秦京午报道: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自8月1日起,调整铅锌矿石、铜矿石和钨矿石产品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 铅锌矿石一等矿山调整为每吨20元;二等矿山调整为每吨18元;三等矿山调整为每吨16元;四等矿山调整为每吨13元;五等矿山调整为每吨10元。铜矿石一等矿山调整为每吨7元;二等矿山调整为每吨6.5元;三等矿山调整为每吨6元;四等矿山调整为每吨5.5元;五等矿山调整为每吨5元。钨矿石三等矿山调整为每吨9元;四等矿山调整为每吨8元;五等矿山调整为每吨7元。 这是1993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来,首次对铅锌矿、铜矿和钨矿资源税进行调整,而且幅度非常大。 国家税务总局称,这次调整是为进一步促进铅锌矿石、铜矿石和钨矿石的合理开发利用。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近日透露,今年上半年工业增加值增速为近几年同期最高,高耗能污染行业更是增速发展。中国政府可能在今年下半年调高资源税,以鼓励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同时亦会继续改革石油产品、天然气和煤炭定价机制,最终实现能源价格的市场化;作为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一环,政府将在适当时机征收燃油税和环境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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