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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改革力度加大 钨矿石资源税平均上调15倍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9日 00:46 北京商报
中国资源税改革的力度正在悄然加大。下月起,铅锌矿石、铜矿石和钨矿石的资源税都将大幅上调,其中钨矿石资源税平均上调达1500%。 这是国家自1993年开征资源税以来,首次大幅度上调上述3种矿石的资源税。铅锌矿石和铜矿石的资源税此次平均上调幅度也分别达到410%和330%。 根据1993年12月发布的《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上述几种金属矿产产品的资源税标准每吨分别是:铅锌一等4元、二等3.5元、三等3元、四等2.5元、五等2元;铜一等1.6元、二等1.5元、三等1.4元、四等1.3元、五等1.2元;钨三等0.6元、四等0.5元、五等0.4元。 调整后的上述矿石每吨的资源税税额标准是:铅锌矿石一等20元、二等18元、三等16元、四等13元、五等10元;铜矿石一等7元、二等6.5元、三等6元、四等5.5元、五等5元;钨矿石三等9元、四等8元、五等7元。 此轮资源税的改革早在2004年就有所动作。现行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对原油、天然气、煤炭征收资源税,实行从量定额的计征方式。自2004年以来,国家陆续提高了23个省(区、市)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在全国范围内提高了原油、天然气的资源税税额标准,其中,部分油田的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额已达到条例规定的最高标准,即30元/吨和15元/千立方米。而国务院今年6月发布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明确,要抓紧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改进计征方式,提高税负水平。 赵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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