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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民航总局携手黑龙江、吉林省政府发展民航事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3日 12:54 中国民航新闻信息网

  本网讯:“十一五”期间,黑龙江、吉林两省的民航发展建设将正式纳入地方和全国民航发展规划,在基础设施建设和航空运输发展等方面得到更多的投资和政策倾斜。 2007年7月10日和7月12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吉林省人民政府就加快两省机场建设和航空运输发展有关问题进行会谈,并达成多项共识。民航总局副局长高宏峰分别与黑龙江省常务副省长粟战书、吉林省常务副省长李斌签署了会谈纪要。

  此前,民航总局已经与河北、福建等多个省份就加快当地民航发展建设签署了战略性协议。而此次能在东北顺利达成共识,意义重大,是民航总局与地方政府全面贯彻中央关于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实践,必将对东北民航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根据会谈纪要,双方一致认为:需共同努力,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扶持和培育航空市场,全力推进当地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和

航空运输事业发展。

  第一,“

十一五”期间,民航总局和黑龙江、吉林省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当地民航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促进当地民航事业持续快速发展。 这其中包括:共同研究制定黑龙江省、吉林省民航发展规划及民用机场中长期布局规划,并纳入全国民航发展规划,重点保证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建设。“十一五”期间,黑龙江民航将加快漠河、鸡西、伊春、大庆新机场建设;改扩建哈尔滨、牡丹江、齐齐哈尔机场;开展抚远、加格达齐、五大连池等新机场前期准备工作。吉林民航将加快长白山新机场建设;进一步完善长春机场功能、改扩建延吉机场;新建通化、白城机场;开展长春机场二期工程前期准备工作。

  加快支线机场建设。漠河、鸡西、伊春、大庆、长白山、白城、通化等新机场投资以及老机场的改扩建工程投资,均明确了投资主体和分担比例。

  第二,加快黑龙江、吉林省民航运输业发展。进一步支持哈尔滨、长春机场开辟更多国际客运航线,并采取措施扶持其国际、国内航空货运业发展; 鼓励各航空公司开辟航线航班、设立基地,并给予相应征地、税收等优惠政策。民航总局在航权、航班、航线、时刻以及航空安全专项建设项目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第三,加大对中小型机场的政策扶持力度。地方政府对于小型机场按公共基础设施实施管理,地方政府提供必要的经营补贴,并协调完成支线机场公益性职能剥离和成本复位,将小型机场的公安、消防、应急救援及场外道路、供水、供电、供气、通信设施等纳入当地体系。

  民航总局在研究制定小型机场运营补贴政策和航线亏损补贴政策时将充分考虑向黑龙江、吉林省倾斜。地方政府设立民航发展专项经费,用于小机场运营补贴和新开航线补贴。

  第四,黑龙江、吉林省研究出台加快省内机场建设和民航发展的优惠政策,将机场建设纳入发展规划和城市规划,合理预留机场发展建设用地,切实保护机场环境及净空。对机场建设征地、拆迁、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地方有关税费给予减免优惠政策,为机场建设和民航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最后,双方一致同意建立长效的沟通协调工作机制,根据需要不定期研究解决当地民航机场建设和航空运输发展的重大问题,全面推进黑龙江、吉林民航事业发展。

  民航总局副局长高宏峰在签字仪式上讲话,对黑龙江、吉林民航事业的快速发展给予充分肯定,并重点对新机场建设提出要求。一是新建机场要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明确在地方政府的归口管理;二是已定项目要抓紧实施、运行管理早做准备;三是中小机场要切实做到“节约实用、流程合理”;四是争取多方力量共同打造区域枢纽。

  高宏峰副局长在黑龙江期间,还专程考察了大庆机场场址,对大庆机场筹建情况进行调研;并亲赴齐齐哈尔机场慰问员工,了解机场运营情况。(张雪 仇建 聂荣军 赵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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