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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能-娃哈哈合资争端渐入法律轨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2日 23:22 《财经》杂志网络版

   据新华社7月12日消息,法国达能集团与杭州娃哈哈集团的合资争端正在进入一个新阶段,双方正把一些主要争执逐步诉诸法律。达能集团12日在上海称,针对娃哈哈集团提起的仲裁申请,达能与娃哈哈的合资公司已提出了仲裁反请求。与此同时,娃哈哈集团与沈阳陵东实业发展总公司在吉林和沈阳两地法院分别提起诉讼,起诉达能方面向当地合资公司派出的多位外方高管从事竞业禁止行为,两家法院已受理起诉,并于当日抵沪,向达能中国总部送达了诉讼文件。

  据达能集团12日称,达能与娃哈哈的合资公司已于日前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反请求,请求裁决娃哈哈集团立即履行1996年签订的商标转让协议,“按照有关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与娃哈哈合资公司共同向国家商标局呈交商标转让的书面申请并递交相关文件材料”。

  在达能发布声明后,娃哈哈集团当天就作出回应,认为达能集团非仲裁案件当事人,无权也无依据就该仲裁案发表任何观点。据其回应称,目前商标转让协议的仲裁正在依法定程序进行。娃哈哈集团“目前将不对达能集团就本案事实方面的单方面言论发表任何回应,以确保仲裁合法公正地进行”。

  今年6月,杭州娃哈哈集团首先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起终止“娃哈哈”商标转让纠纷的仲裁申请,要求确认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与娃哈哈-达能合资的企业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于1996年签署的《商标转让协议》已经终止。

  与此同时,娃哈哈集团与沈阳陵东实业发展总公司已在吉林和沈阳两地法院分别提起诉讼,起诉达能方面向当地合资公司派出的范易谋、秦鹏和嘉柯霖等三位董事。诉状称:三位外方董事在担任合资公司子公司董事或副董事长期间,“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时兼任其他有业务竞争关系的多家公司的董事等高管职务”,违反了相关法律明文规定的董事等高管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同时也损害了相关股东的权益。

  据娃哈哈方面透露,上述两家法院已依法受理,其法官于12日抵达上海,向达能中国总部送达了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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