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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产关系又一大变革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综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2日 15:38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7月12日电(记者 董峻) 2003年,一项重大改革开始在福建、江西、辽宁、浙江等省率先推进。这项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截至目前,约5.25亿亩林地已分到农民手中,占全国集体林地的21%。

  几年来的实践证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家庭承包责任制后,基层和农民的又一次大创造,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次大创新,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

  山定权:土地承包经营在林地上的伟大实践

  4月2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江西武宁县长水村考察时指出,中国70%以上是山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如同土地家庭承包改革一样,在山区林区具有历史性的意义。改革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使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好,农民的收入更多。要下决心加快推进。

  温总理这番话有这样一个背景:我国56%的人口生活在山区,全国2100多个县市中有1500多个在山区。全国集体林地25亿亩,占整个林地面积的58%。

  半个多世纪以来,我国集体林权制度一直处于探索之中,大致走过了土改时期的分林到户、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山林入社、人民公社时期的山林集体所有统一经营、上世纪80年代初的林业“三定”(划定自留山、确定责任山、稳定山林权)四个阶段。这四个阶段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当时的林业发展,但由于林权或处于虚置状态,或持有期限太短,或没有法律保障,均未能实现发展林业与富裕群众的预期目标。

  2003年6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公布。这一决定提出,要进一步完善林业产权制度。对目前仍由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山林,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积极探索有效的经营形式。从此,集体林权改革真正跨入以建立家庭承包经营机制为主的产权制度改革新阶段。

  福建、江西、辽宁、浙江是我国典型的集体林区,80%以上的山林属于集体所有。2003年以来,福建、江西、辽宁、浙江等省率先在保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明确了农民对山林使用权和经营权的法律地位,同时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使农民因此拥有了林业生产资料,真正成了山的主人。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又一次大的生产关系变革。”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5月份在云南农村考察时曾有过这样的概括。回良玉指出,要坚持在林地集体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林地的使用权交给农民,让农民依法享有林木的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做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

  人定心:“这山是我致富的空间”

  不久前国家林业局对福建、江西、辽宁、浙江四省的40个乡、200个村进行了随机调查。结果显示已实行林改的地区,100%的农民拥护林改;未实行林改的地区83%的农民想尽快参加林改。

  这项改革为何深受群众欢迎?或许可以从辽宁清原满族自治县六家子村支部书记刘金海写的一首诗中看出究竟——“山还是那座山,可那是我的山。这山不再没人管,我是永久的护林员。我栽树种药,这山是我致富的空间。但愿世代相传,政策不再改变。”

  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说,农民最懂得自己的利益从哪里来,到哪里找。过去为什么会出现越穷越砍、越砍越穷的恶性循环?因为农民从林地、林木中得不到实惠。一旦调整好林业产权关系,将山林的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交给农民,农民经管林子和增加收入就进入良性循环。

  如今,在实施林改的地区,农民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山林产出率明显提高。2006年福建林农增收15亿元,主要是集体林业发挥作用。南平、三明等主要林区的农户从林业获得的收入已占家庭总收入的一半以上;永安市农民人均林业收入达到2430元,同比增长10.45%。

  林改不但增加了农民个人收入,村集体财力也明显改善。2006年,福建永安市洪田村通过林改获得42万元稳定收入,村民代表大会决定按每人每年100元为村民办理社保,60岁以上老人每年可领取60元津贴,对考上大专院校的学生由村里进行奖励。

  随着产权的落实,农民对林地和林木有了处置权,市场交易应需而生。江西2006年建立30个区域性林业产权交易中心,在这里农民可以随时交易,实现了林地、林木的快速流转。部分急需钱的农民,分到山林后将一部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进行交易,一边收取山场租让金,一边又参加造林公司劳务,两头得利。

  林权制度改革还增加了社会就业。江西省28.1万外出打工农民返乡务林,全省新增林业从业人员40多万人。福建省永安市通过林权制度改革增加就业岗位5.84万个,占新增就业岗位的55.8%。

  树定根:从“要我造林”到“我要造林”

  和许多集体林区一样,江西武宁县长水村林改前的山林都是“集体的”。农民心无所属,管砍不管种。1998年长水村一次森林火灾,村民们硬是看着山火烧了几天几夜。林改后,林业站下发的树苗变得抢手,只要有空地,村民们都要把它栽上树木。如今只要看到山上冒烟,农民在十多分钟内就会骑摩托车赶到。

  从2005年到2007年,长水村先后有上百户农民自发上山造林,造林数量超过此前20年总和。而就在2005年当年,江西全省发生森林火灾比历史同期下降56%,受害森林面积下降74%。

  辽宁是我国北方率先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第一省。几年来,全省林业用地面积增加6.6%,有林地面积增加了5.5%,活立木蓄积量增加了38.5%,森林覆盖率增加了5个百分点。这个省的林改市县林改后没有发生一起乱砍滥伐等毁林事件。

  在福建,据国家林业局公布的部分省区第六次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林改这三年是福建森林资源增长最快的时期。全省森林覆盖率增长了2.44个百分点,有林地面积净增500万亩。尽管2005年后国家大幅度减少退耕还林任务,造林难度明显增加,但2006年全国完成造林面积仍达7800万亩。

  为解决山林联防互助的问题,农民自发组建了许多包括防火、防盗、防病虫害等内容的森林管护协会,并逐步形成了跨村屯、跨乡镇的保护网络。福建、江西两省分别组建这样的协会1879个和4061个,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

  国家林业局提供的数字还显示,农民以自家山林作为资本与企业联营,吸纳了大量外来资金投入林业,民间造林投入额达历史新高。近三年来福建南平市社会投入林业的资金达83亿元,其中民营资金占到8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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