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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哈哈沈阳公司起诉外方被受理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1日 01:40 新京报
- “达能娃哈哈并购争端”追踪 本报讯 (记者 胡红伟)风波之中的娃哈哈近日展开高调反击,杭州娃哈哈集团昨日表示,沈阳娃哈哈饮料公司作为第一家起诉外方董事的合资公司,其诉讼已于7月6日被当地法院受理。 外方董事被要求赔付至少500万元 6月26日,沈阳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的股东,沈阳陵东实业发展总公司以维护沈阳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下称:饮料公司)及自身权益为由,向饮料公司监事会发出了《提请合资公司监事会对秦鹏损害合资公司利益的行为提起诉讼的函》。小股东“对秦鹏提起诉讼”的提议,于7月1日被饮料公司监事会拒绝。据了解,该公司的董事会和目前各合资公司一样,由3位外方董事和2位中方董事组成。 在饮料公司拒绝起诉的情况下,沈阳陵东实业发展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52条第2款关于股东代位诉讼的规定,以秦鹏为被告,以饮料公司为第三人,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股东代位诉讼。娃哈哈集团方面介绍,法国籍人士在担任董事期间,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时兼任了乐百氏(广东)饮用水有限公司、上海正广和饮用水有限责任公司等20多家与饮料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的公司的董事、董事长等高管职务。“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和竞业禁止义务的规定,损害了饮料公司的利益。”娃哈哈方面认为。 诉讼请求中,除了要求“被告立即停止担任与第三人有竞争关系的公司的董事及董事长职务”、“被告立即停止担任第三人董事”,还要求秦鹏将在这些公司任职时的300万元收入归第三人所有,另行向第三人赔偿损失100万元人民、向原告赔偿损失100万元人民币。 各地合资公司将提起类似诉讼 据悉,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7月6日依法受理了原告沈阳陵东实业发展总公司提起的诉讼。目前,已向原告发出了《案件受理通知书》,法院将于近日组成合议庭,正式审理此案。 昨日,娃哈哈集团对外联络事务部主任单启宁没有透露具体的数字和接下来是哪一家公司,“一个一个来,正式受理就会公布。”达能针对沈阳公司诉讼一事做出简短回应:3位外方董事没有违法行为,始终履行应尽法律义务;根据合资公司的协议,受到非竞争性条款约束的应该是宗庆后先生。 7月2日,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曾向本报记者透露,沈阳公司将是第一家提起诉讼的公司,之后二三十个合资公司将向各自所在地法院提起类似的诉讼。记者获悉,日前中方股东已经委托律师向39家合资公司发出了催告函,要求合资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依法对外方董事提起诉讼,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 另据记者多方了解,双方当前水火不融之势下,杭州娃哈哈集团和达能已分别将相关材料递交商务部,商务部可能调动外资司、条法司、欧洲司等多个部门共同协助解决这一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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