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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无德资本有道 达能娃哈哈中国式离婚真相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9日 09:05 燕赵都市报

  “婚约合同”暗藏“雷”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11年之后,我们才知道,原来11年来一直被广为称颂的“中外合资的典范”———达能娃哈哈的那场联姻,并非我们想像中的美好与浪漫。如今,撕破了脸的双方都不再遮掩,压抑了11年的恩怨,遮掩了11年的伤口,坚持了11年的忍耐,几乎在一夜间化为无休止的争吵乃至字斟句酌的指控与对峙,向民众的视线铺天盖地而来。

  7月3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宗庆后表示,当年合同中一项看似不经意的条款,几乎迫得娃哈哈集团将养育了20年的商标“娃哈哈”拱手让人。

  1996年,娃哈哈集团与法国达能公司、香港百富勤公司共同成立合资企业,其中娃哈哈集团占49%的股份,另两家外资企业共同拥有51%的股份。然而没有想到的是,达能不久便收购了百富勤公司的股份,一跃成为中国娃哈哈集团的控股股东。

  据宗介绍,当年达能以51%的股权控股娃哈哈的合资公司后,提出将“娃哈哈”商标权转让给与其合资的公司,但遭到了国家商标局的拒绝,因此后来双方改签了一份商标使用合同。

  合同上有这样一条:“中方将来可以使用(娃哈哈)商标在其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而这些产品项目已提交给娃哈哈与其合营企业的董事会进行考虑……”

  宗庆后说:“这一条款简单说,就是娃哈哈要使用自己的商标生产和销售产品,需要经过达能同意或者与其合资,对娃哈哈有了太多牵制。”

  而就是在合作平稳期极易被忽略的这句话,成了今天达能要求强行收购娃哈哈集团其他非合资公司的筹码,以至于在达能突然发难时,宗庆后,这个历经商界风雨20多年的62岁的老将,也一度被惊得“头皮发麻”。

  “口水仗”在前 “法理战”在后

  事实上,达能对娃哈哈的指控,是以“娃哈哈集团缺乏契约精神”为名的,而撑着这个“大帽子”的就是违反同业竞争的禁令和商标权的归属。

  ■争端焦点之同业竞争

  在达能与娃哈哈的合作条款中,记者将其中一款摘录如下:“中方将不从事任何与合营公司的业务产生竞争的生产及经营活动。”而这正是达能提出娃哈哈非合资公司涉嫌同业竞争的主要依据。事实是,当时“中方”下真正具体涉及的只是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杭州娃哈哈美食城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这四家公司既无生产线又无经营人员,更没有经营活动;即便是上述四家公司的关联公司有经营活动,因所有非合资公司生产的娃哈哈产品在2007年4月份前,全部是通过合资公司销售公司所出售的,而这些由达能委托的普华永道律师事务所每年的审计报告的关联交易已清楚地披露,因而,已经存在经久的“曾经许可”今日被拿来当作靶子,就着实有些“蓄谋已久”和“立场不稳”了。

  7月3日,娃哈哈律师团高调出场,并出具证据表示,达能方面先后向双方的39家合资公司派出过多位外方董事,其中3位外方董事不但在合资公司任职,还兼任多家与合资公司相竞争公司的董事或董事长职务———违反了同业竞争的反倒是达能。

  宗庆后表示,中方股东近日再次向39家合资公司发出催告函,要求合资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依法对上述外方董事提起诉讼,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各合资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提起诉讼,39家合资公司的中方股东将依法提起股东代位诉讼。”宗庆后表示,这一“规定期限”为30天,起诉地点将是国内法院。

  ■争端焦点之商标权

  娃哈哈商标最早申请于1990年2月7日,于1991年1月30日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1999年娃哈哈集团进行改制,杭州市上城区国资局46%、宗庆后29.4%、职工24.6%,“娃哈哈”商标权同时按比例由三方分享所有权,但改制后商标并没有办理移转手续。

  据娃哈哈介绍,在与达能“联姻”后,该集团公司在1996年4月和1997年9月先后向国家商标局提交了关于转让娃哈哈商标的申请报告,但国家商标局均未同意转让。1999年7月,该集团公司向国家商标局提交了许可合资公司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合同备案,同年8月国家商标局予以备案。“目前合法的合同只有备案的合同”。

  关于这一点,国家商标局于2007年6月7日关于娃哈哈商标转让申请审核情况的复函可以为证,复函原文如下: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于1996年4月和1997年9月先后向我局提交了《关于请求转让娃哈哈商标的报告》和《关于转让娃哈哈注册商标的报告》,要求将该公司名下的200多件注册商标转让给合资公司———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但我局根据《规定》,均未同意转让。1999年7月,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向我局提交了许可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合同备案申请,我局于同年8月予以备案。

  同时,娃哈哈方面透露,当年与达能签的《商标许可合同》,其中对商标许可使用的期限为50年,而根据我国商标法相关规定,期限只能10年。“等到10年期满,杭州娃哈哈就有权不再允许合资公司无偿使用‘娃哈哈’商标了”———一一位法律界权威人士如此解读。

  而宗庆后对此的认识似乎更为彻底———“以前‘营养快线’、‘爽歪歪’等,合资公司都是无偿使用。目前公司已经向达能发函,要求支付销售额的12%作为使用费。同时,娃哈哈方面新开发的任何产品都将不再打娃哈哈商标,如即将上市的‘泡泡乐’等。”

  宗庆后偷笑的理由

  7月3日10时,杭州萧山开发区内,杭州娃哈哈集团正高调约见国内外近300家知名媒体,而距其不远的杭州娃哈哈乐维食品有限公司和杭州娃哈哈百立食品有限公司(前者是达能与娃哈哈39家合资公司中效益最好的公司,后者则是双方合作最早的一家合资公司),门口均悬挂着支持宗庆后和“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标语。

  乐维食品的员工称,并购和宗总辞职风波,导致公司的订单和产量锐减,6月底甚至曾一度停产。“我们的产量是和工资挂钩的,预计6月份的工资要减半!”另一名员工称,目前员工除了感情因素站在宗庆后这边之外,还担心公司的业绩会继续下滑。“平日里,外方对生产与经营几乎是不闻不问的。真的跟了外方,心里就没底了。”员工们都有这样的担忧。

  事实上,此时的宗庆后,平静的外表下,心里或许有些许慰藉,或者,干脆会是窃笑。

  “达能手里有什么?”在不止一次的公开场合,宗庆后如此公然“叫板”。

  据了解,目前合资公司里,

纯净水占到其总业务量的86%,而纯净水是亏损的,“还得靠非合资公司的倒贴。”从2000年以后,“感觉到危机,开始留一手”的宗庆后迅速成立了一批非合资公司,由于经营得当,非合资公司自有的60多个商标,如“爽歪歪”“营养快线”的市场知名度正迅速赶超“娃哈哈”。

  更让宗庆后底气十足的,还有娃哈哈每年要拿出200天时间全国各地走访的一支忠心的营销队伍,还有其花了20年时间才建立起来的牢固顺畅的营销渠道。娃哈哈为市场量身定做的“联销体”经销体系、区域市场负责制、冲货保证金制度已经足以让任何一款产品以最快的速度进入市场终端并把市场“吃干榨净”。

  “退一万步说,即便达能与娃哈哈终于劳燕分飞,‘娃哈哈’落至外方手里,宗庆后及其追随者也会在一年内迅速建立起另一个饮品王国。”对于市场上传播已久的这种说法,宗庆后只是笑笑,并不否认。

  不得不说的三点教训

  虽然“从不后悔”,但是,宗庆后却从不避讳自己的失误,在与达能的合作中的“三大教训”让他痛心疾首。

  其一,签合同前要多盘算,不可大意。当初合资时,娃哈哈以为占49%的股权,就能绝对控股了,少要了两个点,最后就麻烦了。

  其二,应先小人后君子。所有的条款都要细细看,想清楚再签,不要讲情面而忽视了合同的效力。

  其三,不要被“以市场换技术”的良好愿望牵着鼻子走,娃哈哈集团提供的一份材料中如此表述:“11年来,根据技术服务合同,外方从合资公司拿走了8000多万元技术服务费,而却没有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连合资公司要筹建一个科研中心,要到法国去参观考察一下,外方竟然向中方收取陪同人员每人1.2万欧元的陪同费。”国外的技术岂是那么轻易能学得到的?创新还是要靠自己,宗庆后深有感触。

  同理,放大后的“宗氏教训”能让人看到整个民营企业的“短腿”。

  娃哈哈最初是与百富勤、达能两家公司合资的,在股权分配上,娃哈哈持股49%,金加公司持股51%,娃哈哈是实际意义上的第一大股东,拥有相对控股权。然而,在合作之初,达能在控股权上就是留有后招的:首先,百富勤公司与达能公司是联系很紧密的战略合作伙伴,在合资公司中可以彼此通气合作;第二,由于51%的股份是金加公司持有,那么达能与百富勤相互转让娃哈哈的股份就是公司内部转让,无须理会娃哈哈集团,也就是说达能对百富勤所持有的娃哈哈股份是有实际上的优先认股权的。果然,在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中,百富勤将娃哈哈的股份转让给了达能,而娃哈哈却是在合资公司中百富勤的董事改由达能方派出的董事替代时才知道江山已经易主。这样深远的资本运作是当时的娃哈哈没有办法防范的,而正是在资本运作上的“短腿”,才使得娃哈哈陷入了如今的窘境。

  达能的郁闷———资本可无德,资本须有道

  在一片口诛笔伐中,达能似乎已经失去了发难时的锐气与自得,加之印度“娃哈哈”的出现与光明的加盟讨伐,四面楚歌的达能似乎只余独自郁闷的份了。

  此时此景,一直以并购见长并屡屡得手的达能该反思的东西有很多。

  事实上,自从“徐工事件”后,中国的社会政治力量发生了一种微妙的变化,而这种力量的态度足以决定一个企业在当地市场的命运。以前各级政府、部门都对外资的到来欢欣雀跃,一路亮起绿灯,但是“徐工事件”后,批评之声不断,绿灯也没以前那么“亮”了。而达能不仅忽视却仍以不变应变,并最终引爆“强购娃哈哈”这个导火索。

  资本再强大,也需要适应中国市场,才能在市场上更好地生存。

  那么反观达能真的已经适应中国市场了吗?

  达能是在中国乳业投资最多的企业,先后与光明、乐百氏、娃哈哈、蒙牛合资。然而今天,与光明反目;使乐百氏的品牌消失,经营状况江河日下;强行并购娃哈哈,与娃哈哈反目;与蒙牛刚刚合资,不知道后面还会发生什么故事。达能的这些做法,似乎已经不是适应与否的问题了。诚信?业内已经对达能打了个大大的问号。

  事件尚在进行中,我们自然无法停止对事件结局的种种猜想———然而,无论如何大戏还要落幕,从当下看,此事件无疑给所有企业上了一堂生动的资本运作课。

  相关链接:二十年悄然布局 达能在华投资路线图

  ●1987年,成立广州达能酸奶公司。

  ●1996年,达能开始与娃哈哈建立合资公司。

  ●1996年,收购武汉东西湖啤酒54.2%的股权。

  ●2000年3月,达能收购乐百氏92%的股权。

  ●2001年,达能亚洲有限公司参股光明,比例为5%。

  ●2004年,收购梅林正广和饮用水有限公司50%股份。

  ●2005年4月,达能亚洲持有光明乳业股权增至9.7%,成为该公司第三大股东。

  ●2005年10月,达能亚洲第三次增持光明乳业1.85%股权。

  ●2006年7月,法国达能成为中国汇源集团的第二大股东。

  ●2006年12月,达能与蒙牛组建合资公司,达能持股49%。

  ●2007年2月,达能在汇源果汁IPO时行使优先认购权。

  相关链接:达能—娃哈哈事件过程一览

  2006-04-03:娃哈哈遭遇达能强行并购

  2006-04-05:宗庆后杭州闭门交锋达能,欲重获控制权

  2007-04-11:达能给宗庆后30天期限,起诉非合资企业

  2007-05-09:达能正式启动程序对付娃哈哈非合资企业

  2007-05-31:达能对娃哈哈正式提起8项国际仲裁申请

  2007-06-04:达能在美国对宗庆后之女旗下公司提起诉讼

  2007-06-07:宗庆后辞去娃哈哈合资企业董事长范易谋接任

  2007-06-17:娃哈哈称杭州仲裁委受理娃哈哈商标转让纠纷

  2007-06-18:娃哈哈称与达能签订商标转让合同无效

  2007-06-25达能再遇印度“娃哈哈”

  2007-06-28:娃哈哈向范易谋发出律师函,

  2007-07-02:达能遭遇第三方诉讼光明乳业发出律师函

  备忘:外资斩首并案例回放

  ●1999年,上市三年的绩优企业活力28发布亏损公告,活力28的活力荡然无存;

  ●联合利华采取租用的方式,成功地将“中华牙膏”收为联合利华旗下品牌。

  ●2002年10月21日,青岛啤酒与美国AB公司签署战略投资协议。

  ●2003年10月,柯达与乐凯签署协议,柯达获得乐凯胶片20%的股份。

  ●2003年底,欧莱雅全面收购小护士

  ●2004年初,欧莱雅再次出击,将羽西品牌纳入麾下,

  ●2005年,一度辉煌的乐百氏被达能并购之后也难逃“七年之痒”,被搞得灰头土脸,再也“乐”不起来了……

  ●2006年,苏泊尔打着战略引资的大旗,将61%的股份拱手让给法国SEB;

  ●2006年8月,强生和中国化妆品第一品牌大宝展开收购谈判,同时有信息表明,丝宝、雅倩等品牌也在外资收购的视野中。

  ●近日,宁夏

小巨人机床有限公司,一个由中方控股效益优良的中外合资企业,在形势大好时变成日商独资。

  (本报记者:王真 杭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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