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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哈哈与达能纠纷进入法律诉讼阶段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5日 14:57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本报讯 (记者 李刚殷) 7月3日,“娃哈哈”有关人士在杭州就“同业竞争”、“滥用娃哈哈商标”等纠纷进行说明,并表示要采取法律行动,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娃哈哈”方面向国内外媒体公布了与达能的“纠纷的核心与焦点”、“关于所谓‘同业竞争’的事实真相”、“娃哈哈的商标所有权一直属于娃哈哈公司”、“娃哈哈根本没有滥用商标”、“娃哈哈将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材料。

  “娃哈哈”方面强调,在有关同业竞争问题上,真正违约的是达能。“达能公司自2000年收购了当时娃哈哈最大的竞争对手乐百氏之后,加剧了娃哈哈与其之间的恶性价格竞争,第二年就使娃哈哈损失了8000多万元利润,而后其又收购了深圳益力矿泉水、上海正广和、光明乳业、汇源果汁、蒙牛乳业等一系列与合资公司产品有竞争的企业,而且达能在娃哈哈的董事也是这些公司的董事长或董事。”有关人士称,“实际上首先是其违约,损害了娃哈哈合资公司的利益。”

  “娃哈哈”方面表示,上述做法严重损害了合资公司的利益,同时又违犯了中国《公司法》关于竞业禁止的规定和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的规定,因此将提请合资公司董事会撤换三名有兼职行为的外籍董事,并追究其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如果未获董事会批准,则将通过合资公司中方小股东,以股东派生诉讼方式提起诉讼。

  “娃哈哈”方面透露,目前该公司正在积极准备应对斯德哥尔摩、美国的诉讼,同时将提出反诉请求以及20亿~50亿欧元的赔偿要求。

  据了解,根据早前签订的合同约定,相关纠纷中合资合同将在斯德哥尔摩进行仲裁,

商标转让协议在杭州仲裁,商标许可合同在北京仲裁,竞业禁止在国内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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