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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宗庆后:娃哈哈将起诉范易谋等3名外方董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4日 00:29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徐益平

  继上月中旬召开首次记者见面会、要求达能“赔礼道歉”后,昨天,娃哈哈在杭州再次召开规模宏大的记者见面会,并将其诉求“升级”。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透露,集团将以“从事竞业禁止行为”为由,对包括范易谋在内的3名达能方董事提起诉讼,追究后者的民事赔偿责任。

  引人注目的是,此次见面会,娃哈哈还邀请到了健力宝集团董事长叶红汉及一名原乐百氏高管助阵。

  宗庆后端出不少证据

  超过200家中外媒体受邀参加了昨天的见面会。宗庆后表示,如此高调出击,是因为事件已发展到了影响外国对中国投资环境的看法,“需要澄清与达能纠纷的事实真相。”会议现场,“娃哈哈要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揭露事实真相,还其历史真面貌”等横幅挂满四周。

  虽然同样宣称娃哈哈并未违约,但与前一次不同的是,宗庆后此次端出了不少证据。对“同业竞争”条款,宗庆后说,与达能签约并承诺这一保证的4家公司,其实都是投资公司,“既无生产线也无经营人员,更没生产经营活动,谈不上违约不违约、同业竞争不竞争的问题”。

  3名外方董事兼职太多

  据娃哈哈代理律师———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叶渌介绍,根据初步调查收集的证据,娃哈哈与达能合资公司的3名外方董事———范易谋、秦鹏和嘉柯霖,兼任了多家与合资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公司的董事。

  其中,秦鹏涉及16家,包括光明乳业、汇源果汁等;嘉柯霖涉及9家;而范易谋在担任合资公司副董事长期间,未经合资公司董事会批准,兼任达能(亚洲)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管职务,并领导和组织该机构及其在中国的关联公司投资了多家与合资公司竞争的其他公司,并参与了对这些竞争性公司的管理。

  “3名外方董事在竞争性公司任职的行为违反《合同法》相关规定,是损害合资公司利益和中方股东权益的行为,并违反《公司法》相关规定,”叶渌说,娃哈哈已委托其向39家合资公司发出催告函,要求合资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依法对3位外方董事提起诉讼,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合资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提起诉讼,娃哈哈将依法提起股东代位诉讼。”

  据称,3位外方董事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有二:一是其因竞业禁止行为而获得的收入将归合资公司所有;二是,对合资公司及中方股东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健力宝再次助阵

  娃哈哈已委托一位美国律师应对达能在瑞典提起的仲裁申请;委托金杜律师事务所开始接洽瑞典和英国的律所。

  娃哈哈此举,再次得到国内另一大饮料巨头———健力宝集团董事长叶红汉的声援。娃哈哈达能纠纷爆发伊始,叶红汉专门给宗庆后发过“声援信”。在昨天的见面会上,应邀“助阵”的叶红汉表示,如果说4月的“声援信”是从感情上支持,那么此次是以实际行动支持娃哈哈通过法律程序与达能做了断,“希望娃哈哈挽回中国企业的尊严,让全世界看到中国企业是讲法律的。”

  前来助阵的还有原乐百氏高管王磊。王磊曾任乐百氏华北大区经理,去年底去职。乐百氏曾是娃哈哈最大的竞争对手。自称“经历了乐百氏兴衰过程”的王磊表示:“作为老乐百氏人,我深感自己努力创造的优秀品牌和亲手开拓的优势市场,因为错误管理而带来的日益衰微。所以,娃哈哈争取权利的举动应该得到充分的理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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