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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欲投资百亿 澳最快10月用上内地天然气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2日 12:5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珠海讯 (记者 陈治家 通讯员 黄毅) 去年底,国家商务部等部委联合下发第82号公告,液化石油气被列为加工贸易禁止进出口商品。根据珠海市外经贸局消息,近日珠海煤气公司得到国家商务部特批,获准继续向澳门供气,这在内地属唯一特例。同时为保证澳门长期稳定的天然气供应,与相关公司合作,将投资百亿元,在珠海“黄茅岛”兴建一座大型天然气接收站,计划年内动工,2010年投入使用。日前已经动工铺管工程,按计划,内地天然气最快今年10月入澳。

  珠海获特批继续对澳供气

  每天早晨,平均20辆满载瓶装气的货车一大早就从珠海出发,接受边检、海关部门等出境检查后,通过横琴莲花大桥,顺利走进澳门的千家万户。

  据了解,珠海对澳门供气早在1989年就已开始,但去年11月3日,国家

商务部等部委联合下发第82号公告,将取消
出口退税
的商品以及部分加工层次低、污染高、资源
能源
消耗大的商品列入《目录》中。其中,石油液化气成为加工贸易禁止进出口商品。这意味着,从该公告所讲的今年4月底实行开始,珠海就无法继续对澳门供气。

  由于澳门供气的“大后方”在珠海,一旦“禁令”实行,澳门居民生活势必受到较大影响。珠海市外经贸局了解情况后,迅速将这一特殊情况反映到省外经贸厅,并通过省外经贸厅上报商务部,对情况进行了说明。

  事关澳门居民生活大计,国家商务部近期已经正式批复,同意珠海市煤气公司继续与蚬壳澳门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开展进口石油液化气来料加工业务,保障对澳门供气。记者从珠海煤气公司获悉,能够获准继续出口石油液化气,当属全国的唯一特例。

  澳门六成生活用气来自珠海

  从1989年开始,珠海市煤气公司便开始承担对澳门的液化气供应工作。珠海对澳供气主要采取来料加工的业务方式,即由合作外商向珠海提供进口石油液化气及合格空石油气钢瓶,进口石油气置于前山的大型气库储存,珠海方面进行分瓶充装出口至澳门。

  日前,在海关备案平均每天经由横琴海关出口的液化气20车,约60吨左右,每年超过2万吨的总供应量约占澳门居民生活用气的60%。

  记者从珠海市煤气公司了解到,“82号公告”下发时,为减轻政策调整影响,公告设定了过渡期,以利于企业在有效期内执行合同。据此,珠海方面未骤然中断对澳供气。但随着部分海关加工贸易备案计划到期,珠海对澳供气也由此前的日均60吨,今年4月开始缩减至每日30吨左右。

  投资百亿元建天然气接收站

  记者昨日从珠海有关部门获悉,由“中石化”与有关方面合作,计划投资百亿元,在珠海“黄茅岛”兴建一座大型天然气接收站,引进海外天然气,专向香港和澳门等地区供气。

  该天然气接收站工程将包括LNG船泊码头、气化设施、输气管道、储罐和其他后备补给等设施。届时该站将利用其十万吨级的LNG船码头,接收由国际市场购买的液态天然气,并利用气化设施将液态天然气气体化,再通过管道的方式,将天然气供应至香港、澳门。

  “黄茅岛”天然气站首期工程计划年底动工,预计于2010年底建成投入运作后,将通过海底管道接入澳门陆上传输系统,从而保障澳门长期稳定的天然气供应。

  引进内地天然气

  同时,记者了解到,在接收站建成以前,将以管道从内地取得天然气供应澳门,以配合澳门2007年落实引进天然气的计划。

  目前,第一期工程地下铺管工程已于上周开始动工建设,最快有望今年10月实现对澳门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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