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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哈哈达能争讼追踪 自主品牌大战难见终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30日 17:51 华夏时报

  门开,一辆满载“娃哈哈”的“解放牌”大卡车缓缓驶出。紧接着,随着一辆等候多时的空“解放”驶入,门闭。

  这是记者6月25日看到的、发生在娃哈哈与达能合资生产企业之一娃哈哈饮料(高碑店)有限公司的一幕。操控大门控制钮的,是其守门人侯师傅。

  这个年近半百的东北人,丝毫没有嗅到,一场围绕着他头顶上的三个大字——“娃哈哈”的争斗,已硝烟四起。

  他也不知道,他的老板,已由中国人宗庆后,变成了法国人范易谋。

  一瓶饮料引发的争讼

  “11年合作情理已尽,我们只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为自己讨个公道。”6月26日,单启宁向本报记者证实,娃哈哈集团将对达能提出反诉,赔偿的要求至少是20亿欧元,但具体起诉时间还未确定,“等我们的通知吧,不会很久的”。

  6月27日,记者便从娃哈哈新闻发言人单启宁处获悉,受包括杭州娃哈哈永盛饮料有限公司等7家娃哈哈合资公司的中方股东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7家合资公司”)的委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和金杜律师事务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向达能亚太区总裁范易谋发去了《关于娃哈哈董事会决议的律师函》(下称《律师函》),就范易谋单方面宣布其本人为娃哈哈合资公司新董事长一事提出三条异议。

  其一,外方召集的“董事会会议”的表决方式不符合各合资公司章程规定;其二,如果外方委派的董事担任了各合资公司的副董事长,该董事便不得同时担任各合资公司的董事长;其三,外方委派到各合资公司的董事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竞业禁止的规定和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的规定。

  《律师函》建议, “外方应当及时对该些外籍董事予以撤换”。并明确提出,“我们并代表中方(即7家合资公司)保留依法对该3位违法的外籍董事追究民事侵权赔偿责任的权利”。

  一旦娃哈哈提起反诉及起诉外籍董事成立,娃哈哈与达能之间的诉讼将达到5项之多。

  近一个月来,达能先后提出了两项针对娃哈哈中方股东及宗庆后父女的诉讼;娃哈哈也提出了一项有关商标的仲裁,“口水战”变身“诉讼战”。

  一切问题的祸根

  6月24日,娃哈哈集团对外发布了一份名为《娃哈哈与达能的“情、理、法”的博弈:十一年合作与纠纷的历史真相》。

  “一切问题的祸根,源自一纸签订于1996年的《合资合同》、一项不经意的条款。” 易凯资本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王冉接受本报采访时说,“尽管我没有看到合同原文,但从娃哈哈公布的部分合同内容明显可以看出,原合同中存在三大问题。”

  一是原合同对于其他股东所持股份的优先受让权缺乏适当的约定。

  其次,原合同对于达能缺乏足够的“非竞争”要求。

  第三,对于“娃哈哈”商标的使用权规定不够严格。

  “在这种情况下,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其他公司如果使用‘娃哈哈’的商标,同样需要获得合资公司的批准。至于通过合资公司来销售非合资公司的产品是不是自动意味着合资公司已经批准了非合资公司的商标使用并没有明确的约定。”王冉说。

  达能的终极目的

  其实,当初双方签订的《合资合同》,本身就存在诸多漏洞,这为后来的诉讼提供了机会。

  不过,在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世界银行顾问王育琨看来,达能11年来苦心孤诣设下的“陷阱”显然别有用心。

  王育琨指出,达能之所以在此前长达11年的合作中没有与宗庆后摊牌,显然另有图谋。“达能的终极目标,不是乐百氏,也不是娃哈哈,而是将这些响当当的民族品牌统统推倒或据为己有,让自有品牌走上市场的前台。”

  “这次跟宗庆后的肉搏战,或许,达能的真正目的,并不是最终持有娃哈哈,而是娃哈哈品牌的衰落,借此消灭竞争对手。看上去,达能似乎走进了一场注定不输的战斗:无论是最终持有娃哈哈,还是娃哈哈品牌灭失,可能对达能同样具有正面意义。”

  但合同的漏洞犹如一把双刃剑。一直在按着达能设计节拍走的论战,走势显然让设计者达能没有料到:其操控了11年的宗庆后会如此“负隅顽抗”,而且还使出“以其人之道,反治其人之身”的招数,把达能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和被告席。

  尽管诉讼和论战的最终结果,还须有关机构的裁决来评定,但已鱼死网破的达能和娃哈哈的合作,还有一个最好的解决方案吗?

  “办法还是有的,就是看双方能否各退一步。”王冉说,“我认为最终双方还是要回到谈判桌上。”

  按照王冉的想法,一种“或许能为各方所接受的结果”是,达能退一步,把股份降低到50%,同时通过对董事会的控制做到并表。宗庆后以一个比较好的价格把合资公司外的部分有盈利的公司装进来,利用此次套现的部分资金解决国有股问题,同时把一些同合资公司不竞争的业务和资产另组一个干净的盘子,谋求继续发展。然后达能撤换中国区负责人,宗庆后回归继续担任合资公司的董事长。

  王冉说:“还有一个可能是,政府把在娃哈哈中的股份置换到合资公司。达能追加投入,用追加的投资收购部分非合资企业;在合资企业中达能继续保留大股东的位置,但是必须支持合资公司寻求独立上市。上市后各方都不再绝对控股,娃哈哈变成一家有战略投资人的真正意义上的公众公司。”

  但6月26日,娃哈哈发表声明称,达能方面“自任董事长”违反合同,拒不承认新董事长、其亚太区总裁范易谋,并表示将争取中方董事出任董事长。

  不过,已在娃哈哈饮料(高碑店)有限公司工作7年之久的侯师傅,并不关心双方论战的结果,也不关心董事长是中国人还是法国人,“我只想干好自己的工作,拿到该拿的工资就行了”。

  背景 达能娃哈哈11年明争暗斗暗斗:

  ●1996年到2000年,在经历了短暂的合资蜜月后,达能和娃哈哈便争夺起经营权。2000年-2006年,达能先后收购或控股了乐百氏等6家中国企业全部或部分股份,双方在市场上直接厮杀。

  ●2006年底-2007年4月,达能提出收购娃哈哈非合资企业愿望落空,矛盾开始升级。

  明争:

  ●2007年4月-5月底,达能和娃哈哈先后召开新闻发布会。

  ●2007年5月底,达能向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提出针对娃哈哈8项国际仲裁申请。

  ●2007年6月4日,达能在位于美国洛杉矶的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起诉宗庆后之女宗馥莉为法定代表人的两家公司。

  ●2007年6月14日,杭州仲裁委员会受理了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提起的仲裁申请。

  ●2007年6月18日,北京和君创业咨询集团发出公开信,称将以“违反

证券法,侵犯股东利益”为由,起诉达能。

  ●2007年6月24日、27日,娃哈哈表示要反诉达能,并就达能强行任命新董事长发出律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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