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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哈哈质疑范易谋董事长身份合法性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7日 03:09 第一财经日报
惠正一 就任娃哈哈合资公司董事长一职不久的范易谋,昨日遭到娃哈哈方面的质疑,娃哈哈给《第一财经日报》发来的声明称,根据合同章程,新任董事长应由中方担任。 范易谋于本周一以董事长身份向上周召开董事会会议的7家合资公司总经理发函称:“董事会表决并以多数票通过选举新任董事长并决定前任董事长辞职后的有关事项的决议。”对此,娃哈哈方面表示,坚决抵制。 上周,达能计划与8家合资公司先后召开8场董事会会议,但是召开到第7场半的时候,范易谋等人突然离场,导致最后一场即与乐维食品有限公司的会议没有召开。在已召开的7场董事会会议中,达能方面出具了之前准备的议案,但遭到娃哈哈的抵制,在7场董事会会议中,达能方面三名董事均投赞成票,而中方两名董事均弃权。 确定新任董事长人选是上周董事会会议的重要议题。据《第一财经日报》获得的范易谋信函复印件显示,其在致7家已召开董事会会议的合资公司的信件中署名头衔为董事长,而致乐维食品有限公司的信件署名为副董事长。 对此,娃哈哈方面则发表了不同意见。据娃哈哈向本报提供的合同信息:除乐维食品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7家公司的合同章程中有关“董事会”的条款如下:“首届的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四年,以后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在各方董事中选举产生,其中一名为中方委派的董事,另一名为丙方(即达能方)委派的董事。”娃哈哈对此条款的解读为,由于范易谋目前是副董事长,按此要求,董事长应从中方董事中产生。与此同时,娃哈哈强调,上周董事会会议并没有达成任何协议。上海严诞生律师事务所律师顾伟锋指出,如果选举程序符合双方合资合同有关董事长选举章程,那么范易谋当选董事长是合法的,但是其不应该同时担任副董事长,副董事长需要在中方董事中选举产生。据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介绍,董事会会议召开前需要约定议题,若一方对议题有质疑并拒绝对该议题投票的话,可视为议题本身无效,那么议题内容便无从谈起。产生上述纠纷意味着,范易谋的董事长任命产生程序具有争议,其权威性自然受到质疑,同时其发布的一些通知也随之受质疑。对于娃哈哈的最新质疑,达能方面并未置评。 此外,范易谋致信乐维食品有限公司解释了其缺席董事会会议的原因,“会议室外发生保安问题,经酒店管理方建议,出于安全考虑上述会议被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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