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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娃哈哈与达能11年合作与纠纷的真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6日 18:07 钱江晚报

  本报讯 娃哈哈与达能的合资争端争争吵吵已有两个多月了,昨天,娃哈哈在杭州一媒体上刊登了近万字的《11年合作与纠纷的历史真相——娃哈哈与达能“情、理、法”的博弈》的文章,此篇以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新闻发言人单启宁署名的文章,对娃哈哈与达能11年来的合作过程作了回顾,对达能指责的娃哈哈违法,滥用商标等问题一一作了甚为详尽的回应。

  关于合作

  在文章一开头,娃哈哈就将与达能的合作界定为“实际上一个没有效果的合作”,文中称,“我们非但廉价给其打工,为其创造财富,而且还会经常被其说三道四受其气,因此,这十一年与达能的合作,对娃哈哈而言实际上是一个毫无效果的合作。”

  纠纷起源

  文章回顾了与达能合作的三个阶段,文中称,“在达能知情与默许的情况下,娃哈哈自2001年开始逐步发展了一批与达能非合资的企业,进入第三阶段,亦就是达能自己直接经营的企业不是太好,特别乐百氏出现亏本后,看看娃哈哈的非合资企业不断的兴旺发达,又开始动脑筋,要低价并购娃哈哈这些企业,遭到拒绝后,引发了这场纠纷。”

  谁在违约

  文章还表示“真正违约的实际上是达能”,达能自2000年收购了当时娃哈哈最大的竞争对手乐百氏之后,“加剧了娃哈哈与其之间的恶性价格竞争,第二年就使娃哈哈损失了8000多万元利润,而后其又收购了深圳益力矿泉水、上海正广和、光明乳业、汇源果汁、蒙牛乳业等一系列与合资公司产品有竞争的企业,而且达能在娃哈哈的董事亦是这些公司的董事长或董事,实际上首先是其违约,损害了娃哈哈合资公司的利益。”

  商标使用

  文章在指称达能违约的同时,否认其非合资公司使用商标是违约,并公开了一些合同条款内容。并称:“我们从来没有收到过合资公司董事会不允许非合资公司使用娃哈哈商标的通知。”

  而对达能方就娃哈哈一直没有去办理商标转让手续的指责,文章特意详细刊登了国家商标局于2007年6月7日关于娃哈哈商标转让申请审核情况的复函:“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于1996年4月和1997年9月先后向我局提交了《关于请求转让娃哈哈商标的报告》和《关于转让娃哈哈注册商标的报告》,要求将该公司名下的200多件注册商标转让给合资公司——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但我局根据《企业商标管理若干规定》,均未同意转让。1999年7月,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向我局提交了许可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合同备案申请,我局于同年8月予以备案。”

  文章称,“我们对达能、范易谋已经仁至义尽,尽管我们先君子后小人吃了大亏,但亡羊补牢尚为时不晚。”文中还称“我们掌握了他们确凿的违法证据,可以对他们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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