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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京华:反倾销申诉协调工作必不可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6日 14:40 法制日报

  贺京华律师

  北京市博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是中国最早代理反倾销申诉案件的律师之一,北京市律师协会WTO委员会委员。1997年10月16日,代表中国新闻纸产业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这是中国第一起反倾销调查。该案已于1999年6月终裁胜诉。还曾共同代理过冷轧硅钢片聚酯切片、赖氨酸、乙内酰胺、铜版纸、光纤等30起反倾销申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反倾销申诉经验。

  贺京华:反倾销申诉协调工作必不可少

  本报记者 陈晶晶

  来来回回的公共汽车车身上,常常可以看见“来到福丽特,总会有收获”的广告语。福丽特商业街是北京城颇为繁华的一条小街道,聚集着家居、古币、邮票几个专业市场。贺京华和他的博恒律师事务所就栖身在这片喧闹中一栋安静的

写字楼上。

  这是我国目前做进口反倾销申诉最专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贺京华和另外两名合伙人蓝雄、郭东平律师原先都是环中律师事务所王雪华律师的搭档,2002年出来单独成立了博恒律师事务所,把反倾销申诉作为主要业务方向。

  “十年来我国共提起的48起进口反倾销申诉案件,我参与代理了30起,大概占到60%吧。”贺京华日前接受了记者的专访,“去年立案的5起案件全部是博恒所代理的。”

  1993年,学法律的贺京华从机关辞职“下海”,与王雪华律师共同创办环中律师事务所;1995年贺京华赴欧

留学,专门研究了欧美的反倾销法律;1996年底回到北京后不到一个月,他就遇到了找上门来的吉林造纸厂。

  “当时吉林造纸厂因外国倾销几乎已走投无路,来北京找律师看能不能靠打官司解决问题,我和王雪华律师、黄滔律师接受委托后就一起去找当时的外经贸部条法司。”贺京华说。

  他回忆说,虽然1994年颁布的对外贸易法中已经提到“国内产业可以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但反倾销条例尚未出台,如何具体操作仍无明确规定。我们到原外经贸部条法司咨询了解具体操作办法,条法司很快研究并请示部领导后给予了答复。

  “我记得很清楚,1997年春节前后那几天,我们接到条法司处长的电话,说部领导已经批示,很重视企业的要求,可以开始着手申诉的准备工作。”贺京华说,“很快3月份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10月我们正式递交了九家造纸企业的进口反倾销调查申请书;12月外经贸部正式立案调查。”

  第一起案件的参与,让贺京华和进口反倾销申诉结下不解之缘。回顾曾参与过的30起案件,贺京华印象最深刻的,还是他成立博恒所后代理的第一个案子———2003年立案的美国、日本和韩国进口光纤反倾销调查案。

  光纤案是我国电子行业对外反倾销的第一个案子,也是进口反倾销领域第一次涉及高科技产品,而且美国对此案也十分关注。对律师来说完全是新的挑战。“在美国企业的问题上,那一次真是特别较劲。”贺京华说,“这也让我们律师更加体会到,反倾销往往会受到国际政治和国内政策的影响,而这些又是申诉代理律师所无法掌控的。”

  此外,提出申诉需要做大量协调工作,因为反倾销不是一家企业的事。从提起申诉来看,一个产品涉及的企业可能成百上千,提起申诉的企业少则两三家、多则八九家,分散在全国各地,需要互相配合,共同证明整个产业受到了损害;律师作为中介机构,需要协调不同申诉企业的要求,尽量将他们的不同情况和主张都体现到申请书中。反倾销还会涉及国与国、行业与行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不同利益关系,复杂程度可见一斑。

  “反倾销申诉律师的法律业务要过硬,同时还要关注如何团结产业、协调好各种复杂关系。”贺京华总结说。

  就法律业务本身而言,贺京华认为,业界的法律意识以及法律如何与实际生活相结合,一直是多年来反倾销实践中的两大难点。一些企业遭遇倾销之后想不到用反倾销的法律手段,或者想到了但不相信反倾销真的能够帮助企业走出倾销泥潭。甚至当年的新闻纸行业,同样也经历过先找政府反映求助、再找国内企业联合降价的尝试过程,在行政途径和市场途径都碰壁了的情况下,最后才拿起了反倾销的法律武器。

  法律界向来有“法律最不严密”的说法,意指法律条文适用到现实生活时会出现千差万别的情况。反倾销领域亦是如此。比如同样的数据放在甲行业可能是损害,放在乙行业就不是损害或者损害的幅度不同。因此每一个案件中的法律适用,都成为考验律师的重中之重。

  他告诉记者,一个进口反倾销案子,从准备申请书到立案、再到初裁、终裁,尘埃落定一般要两年左右,工作量比反倾销应诉大得多,但是律师费相对却低很多。

  “反倾销申诉毕竟是为国内产业提供救济,怎么说也是件‘漂亮事儿’。”贺京华笑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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