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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省区前五月CPI涨幅超3% 湖南涨幅最高达5.3%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6日 06:35 新京报

  湖南涨幅最高达5.3%,北京涨幅最小为0.7%

  本报讯(记者 胡红伟)昨日,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在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1到5月中,有16省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超过或达到3%。

  此前国家统计局已于本月12日披露全国5月份CPI涨幅为3.4%的信息。昨天发改委发布信息显示,5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升0.3%,1-5月份累计上升2.9%.在1-5月份累计CPI涨幅超过或达到3%的16省区中,湖南达到5.3%为最高,之后依次为青海(4.3%)、福建(4.1%)、广西(4%)、贵州(3.8%)、四川(3.7%)、云南(3.6%)、安徽(3.4%)、天津(3.2%)、江西(3.2%)、河南(3.2%)、宁夏(3.2%)、吉林(3.1%)、甘肃(3.1%)、黑龙江(3%)、新疆(3%)。

  据记者了解,在全国纳入统计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5月CPI涨幅从高到低的排序,广东、上海和北京的幅度最小,分别为1.9%、1.8%和0.7%.发改委方面认为,“主要是受肉禽蛋价格上涨影响。其中五一节后猪肉价格快速、大幅上涨,并引发了鸡蛋、牛羊肉等价格不同程度上涨。5月份肉禽及其制品、蛋价格分别上升6.3%和5.5%,影响食品类价格较上月上升0.6%,成为推升价格总水平的主要因素。”

  经济学界分析人士表示,经济发达地区CPI增幅相对较低,其中的非经济成分原因更多一些,大型城市通过“菜篮子”工程、绿色通道等形式,能够保障供应和稳定价格,而在偏远的省区则调控手段相对较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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