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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方政府动用行政手段调控房价引发争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5日 15:04 生活新报
普通商品房利润率不得高于8% 南京地方政府动用行政手段调控房价引发争论 今年5月以来,面对再次飙升的房价,南京市首开地方政府动用行政手段调控房价先河,对商品住宅实施以“政府指导价”为核心的价格监管制度:核准基准价、限定利润率、规定最高涨幅5%…… 这一措施出台一个月,引发各界高度关注和激烈争论,开发商、普通市民、专家学者等纷纷加入其中。 房价飞涨 六部门联手调控 “今年南京的房价就像脱缰野马,一天一个价,让人心惊肉跳。”一位购房者向记者说。 房价飙升引起南京市政府高度重视,从5月11日至5月24日短短半个月内,南京市物价局联合房管、税务、国土等6部门连续发出3个文件,对房价进行调控。 南京市物价局副局长张瑞忠告诉记者,此次调控的核心是对房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所谓“政府指导价”也就是“基准价”,其构成是成本、利润加税金三部分。文件规定,普通商品住宅的利润率不得高于8%,在核准基准价的基础上,开发商最高加价幅度不得高于5%。楼盘销售行为也要规范,必须执行明码标价、“一套一价”、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标示并在网上公示等规定。 张瑞忠说,“遏制开发商乱定价、哄抬价格,甚至一天两价的违规行为,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近日,南京某楼盘价格在两个小时内竟然上涨了1200元,引起了市民强烈不满。市场经济不是随口喊价,政府该调控时就要出手。” 开发商 政府是在“开倒车” 记者采访了解到,这3个文件一出,立刻引来对立的两种观点,老百姓拍手称快,开发商却公开叫板。北京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甚至在其博客上连续撰文“炮轰”南京市物价局,称其动用行政手段调控房价是回到了计划经济时代的“开倒车”行为。 任志强说:“自由市场中早上卖的菜与晚上卖的菜的价格是不同的,因为时间差给了顾客讨价还价的条件,也给了小贩们定价的自由权。价格是根据市场需求与供给的情况博弈而产生的,政府是否应在明码标价时限制小贩们的自由调价权呢?是否要把每一棵白菜都标上价格而不能调整了呢?” 新政甫出,房地产开发商就通过各种途径给主管部门施压,甚至以不报价、不卖房来软抗,地产商与主管部门的“暗战”已然上演。 普通市民 南京率先吃螃蟹 南京市建设部门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南京房价新政已经引起了建设部的关注,南京市已将有关情况向建设部作了汇报。 他说:“市场手段和行政手段是管理市场经济的两大基本方法。在正常的市场秩序下,我们以市场机制管理为主,在市场失灵的特殊情况下,行政手段成为管理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手段,毕竟市场经济不是随口喊价。” 记者采访了解到,普通市民对南京房价新政积极拥护。一位姓秦的工程师说,政府部门一般不敢轻易碰房地产价格,因为每一家开发商背后都站着无数利益群体。南京此举在铁板一块的房价问题上撬开了一道裂缝,在全国率先吃了螃蟹,这种为百姓利益敢于碰硬的勇气值得拥护。 对南京房价新政究竟能在怎样的程度上遏制飞涨的房价,人们正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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