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31项商品出口退税7月1日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0日 05:24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周明 北京报道
财政部宣布,从7月1日起,调整2831项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这些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37%。
为进一步控制外贸出口的过快增长,缓解我国外贸顺差过大带来的突出矛盾,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促进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和进出口贸易的平衡,减少贸易摩擦,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于6月18日发布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规定自7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
这次政策调整主要包括3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取消了553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主要包括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盐和水泥等矿产品、肥料、染料等化工产品、金属碳化物和活性碳产品、皮革、部分木板和一次性木制品、一般普碳焊管产品、非合金铝制条杆等简单有色金属加工产品,以及分段船舶和非机动船舶;(下转A02版,相关报道见A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