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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中小企业税负普遍过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8日 03:24 中华工商时报

  原有政策目标不明标准过低等问题影响企业发展

  在日前召开的“首届纳税人论坛大会”上,人民大学教授安体富表示:“从多方面综合考察、比较而言,中小企业的税负普遍偏重。”同时安体富还表示,现行的税制中存在对中小企业的歧视性规定,这也让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据了解,按照现行的增值税制度,中小企业被划为小规模纳税人,表面上看,中小企业所承受的法定税率要比一般纳税人低得多,但实际上,由于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其税负远远高于一般纳税人。

  “我国有关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规定仅仅局限于减免和优惠税率两种方式,与发达国家的加速折旧、税收抵免、再投资退税、延期纳税等优惠手段相比,显得政策手段单一。”对此安体富认为这极为不利于针对性地刺激投资,实现政策调控目标,同时安体富指出,从现行的税收减免规定看,都是从投产之日起减免所得税,企业开办初期,由于费用过高,市场占有率低,收入不稳定,必然导致盈利能力较低,所得税优惠的力度小。“在企业亏损的情况下,所得税减免更犹如镜中花水中月,可望而不可及。”(18A4)记者:   【见习记者朱振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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