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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中国三汽去向何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7日 15:12 中国质量万里行

  作者:姚延敏   

  我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治安状况实施监督,堵塞销赃渠道。然而,在汝州买卖组装改装后的报废车,却能顺利上路;同时,该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经营活动实施监督;对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应当予以查封、取缔。然而,汝州中国“三汽”存在如此之久,有关部门为什么不能依法坚决取缔呢?

  采访中,当地老百姓告诉记者,当地部门怎么查他们都不怕,要是新闻媒体曝光一下,他们的生意就会耽误,但一段时间后还会照常开业。这些话似乎在向人们讲述一个道理:中国“三汽”已根深叶茂,要拔掉这棵毒草绝非易事。

  在采访中了解到,近年来有关部门曾多次对违法组装、改装以及出售汽车“五大总成”的行为进行打击,对这些打击包括对机器等原料会集中封存。然而,3月22日被查封的黄寨村南赵永利厂房里的数百台

发动机还是全都不翼而飞。

  拼装车生产者似乎已经谙熟于逃避监管的猫鼠游戏。记者在回访中调查发现,黄寨村南赵永利的厂房又恢复原貌,院子里依旧摆了很多废旧发动机和汽车前后桥等机器。

  不可否认,报废汽车回收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强、技术复杂、涉及面广的工作,有关部门应通力协作,把这项工作推进一步。公安交警部门应加大交通监督力度,杜绝报废车和拼装车重新上路,参与营运;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要吊销牌照,强制报废;对各种报废车除不予年审外,还要及时收缴牌照、注销车籍。交通客运部门对符合报废标准的公共汽车、

出租车一律不办理营运执照……

  从中国“三汽”多次治理、反弹、再治理的现象不难看出,仅仅依靠高压监管是不够的,建立可回收零配件的处理、销售体系,拓展正规的拆车企业利润空间,才是治本之策。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报废汽车的收购价,让利于报废车主,从而遏制非法拆车业。在抓行业规范化经营的同时,还须运用税收和政策等手段,有计划地扶持一批骨干企业,建立与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汽车回收处理体系。

  报废车回收和拆解子系统的任务是,能够方便、快捷和低成本地报废、回收和拆解报废汽车。国外由于汽车保有量巨大,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是报废汽车的露天堆放问题,而国内由于汽车工业发展水平的制约,加之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对拼装车和低价零配件有一定的市场需求,目前要解决的问题是报而不废的问题。由此不难看出,中国“三汽”并非一个孤立现象,综合整治非法拼装翻

新车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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