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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行业协会去行政化改革提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7日 10:10 21世纪经济报道

  北京报道 本报记者 王娜 

  “现职公务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任领导”——行业协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终于在国家级文件中得以体现。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明确规定,现职公务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商会(以下统称“行业协会”)兼任领导职务,确需兼任的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审批。

  有评论指出,<意见>将促成在部分省、市已经陆续展开的行业管理体制改革提速。改革的内容除了行业协会与其业务主管单位等有关党政机关人员分离外,还包括资产、业务、办公住所和利益等方面彻底脱钩。

  2006年3月,国家发改委曾公布文件草稿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时隔一年多,文件终于在今年5月13日正式下发。此后,全国性的行业协会甚至可将总部设在产业集中、便于开展服务的地区和城市,而并不拘泥于北京。

  对于这份“千呼万唤”多年才出台的全国统一性文件,中国行业协会商会专家委员会主任张经评价说:“行业协会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六中全会提出社会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往有关行业协会的文件都重在指导登记和注册,而这是首次着眼行业协会的规范、促进和发展。”

  “政会分开”

  <意见>由国家发改委、民政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国资委和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等八部委共同起草和颁发,历时近两年半。

  “行业协会的‘非政府性’得以在文件中强化。”张经说。

  行业协会是社会团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1998年修订后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对社会团体采用双重管理体制。即民政部门为登记管理机关,相关政府部门为业务主管单位。

  但张经认为这种管理体制在操作中存在两种倾向:

  一是把行业协会行政化。少数业务主管单位按照行政管理的模式管理行业协会,协会依附于政府机关。有些业务主管单位甚至安排下属部门领导兼任行业协会领导,并让下属部门与行业协会合署办公,使二者“合二为一”。

  二是对于有利益可图,没有担保风险等行业协会政府部门争先要求管理;而对于薄利或有潜在风险的行业协会,还有动漫、验房、婚庆等大量新兴行业却始终因找不到主管单位而无法注册,不得不以“联盟”等形式活动。

  张经认为,政府和协会不分,企业和协会不分的情况都表明了人们对协会的独特作用没有充分理解,以致协会、商会向三种情况发展:即“二政府”、离退休“安置办”、行政机关私设的“小金库”。

  <意见>正在试图改革这一现状,要求行业协会改革按照市场化方向坚持政会分开。理顺政府与行业协会之间的关系,明确界定行业协会职能,改进和规范管理方式。

  在具体措施上,行业协会要从职能、机构、工作人员、财务等方面与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彻底分开,目前尚合署办公的要限期分开。此外,现职

公务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任领导职务,确需兼任的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审批。同时,行业协会使用的国有资产,要明确产权归属,按照有关规定划归行业协会使用和管理。

  <意见>发出的一个更为积极的改革信号是,将选择若干城市和全国性的行业协会,开展行业协会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条件成熟时,调整和改革行业协会间的代管关系。

  文件发出后,各地纷纷制定相应的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办法。例如,杭州市已明确要求在行业协会兼职的公职人员,必须在今年9月底前辞去公职或辞去行业协会职务。

  市场化改革方向

  早在2004年底,前述发改委、民政部等八部委就曾组成联合调研组,赴上海、温州、杭州、广州、深圳等地,就协会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发展、配套政策等问题展开调研。

  调研组发现,在上述我国行业协会发育程度较高的省市,尽管各地行业协会管理体制形成不同的管理思路,但都是以市场化为改革的方向加以推进。

  其中,上海市的经验是创立了“三元”管理模式,就是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法定双重管理体制框架下,增加行业协会发展署,作为过渡性机构,负责行业协会的总体规划、布局调整、政策制定、协调管理以及原由业务主管部门承担的部分管理事务。

  尽管从短期来看是又多了一个“婆婆”,但是在调研组的专家们看来,这是使得行业协会能逐步摆脱行政控制的一种现实选择。

  除了上海外,重庆市专门成立了中介服务业规范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另外,张经还特别强调了辽宁鞍山的经验,鞍山市民政局把模糊类别的和找不到主管单位的行业协会交由地方工业经济联合会来审批。“这就是把行政机关作为上级主管单位,不作为和不愿意承担的职能承接下来,无疑目标是促进行业协会的蓬勃发展。”张经评价说。

  广东省则率先提出“政社分离”的改革原则。进一步消除行业协会、商会的官办色彩,推进民间化改革。协会、商会实现无行政级别、无行政事业编制、无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真正成为具有行业性、民间性和自主性特征的独立社会团体法人。

  同时,专家们也不得不承认从地方的改革经验上来看,行业协会管理体制改革注定要经历与现有行政管理体制相互冲突、妥协和博弈的过程。

  清华大学NGO研究所副所长贾西津认为,上述改革思路都是好的,关键是这项改革措施的实施力度和方式,能否让行业协会的“非政府性”真正落实。

  张经表示,但如何形成一套全国统一的改革模式却是未来国家有关部门迫切需要面对的问题。

  张经还认为,行业协会要允许合理竞争。正如<意见>中所提出的加快建立评估机制和优胜劣汰的退出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行业机构的社会公信力、服务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做出评估。

  对于行业协会来说,最为关注的则是财政等部门在税制和行业协会改革的进展情况,尽快出台符合国际惯例的行业协会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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