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将出台 规范收费权益转让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5日 05:34 中国证券报
□本报实习记者 春生 被交通部叫停有半年之久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益转让即将恢复。交通部财务司知情人士昨日对本报记者透露,《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草案即将通过交通部的审批,此后,将上报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审批通过,如果一切顺利,大约两个月后,该《办法》将正式出台。 很显然,面对社会公众对于公路收费中一些现象的质疑,此举是要规范“政府贷款路”摇身一变“经营性公路”中所存的信息不公开、不招投标、收费期已接近结束还转让从而扩大收费时限等一系列问题。而这也将会对一些公路公司的收购计划带来一定的风险。 有望两个月后出台 这位知情人士称,该《办法》草案已上报交通部部长,交通部还将召开部委会审批通过。此后,再上交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审批。 “如果顺利的话,正常情况两个月后就能出台。但如果有意外的话,就无法确定出台的时间表。”该人士说。 对于该《办法》的具体细节,这位知情人士称,由于《办法》还未出台,相关细节不便透露,但是,它将规范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益转让。 交通部副部长冯正霖称,近期,交通部将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发《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规范公路收费权转让行为,提高利用社会资金参与交通建设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贷款路变身经营路屡遭质疑 按目前的政府规定,政府贷款修的路收费期15年,企业投资经营的路收费最长不超过25年。于是,各地出现了一些当初性质为政府还贷路的一些收费路,经过某些变更成了经营性公路,从而达到延长收费的目的。 据业内人士分析,政府还贷公路在未能较好完成还贷任务的情况下,把公路的收益权转让给企业,我国的相关法律是允许的。但2004年11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了这种转让。 该《条例》要求,转让收费公路权益的,应当向社会公布,并采用招投标的方式,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择经营管理者;身份变更后的收费公路收费期只能按25年算,除了一些前期亏损的公路在政府授权下可以延长至30年;收费时间已超过批准收费期限三分之二的政府还贷路,不得转让。 这样,收费公路身份变化所带来的直接影响是,原来只能交费15年的道路,有可能再多交15年。但是,由于转让过程的不透明,存在很多的不规范之处。 规范还贷公路收费权益转让 2004年开始执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已提出要制定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规范政府还贷路转换为经营性道路,但近两年时间过去了,这个办法还没有出台。 于是,一些地方在道路性质变更中出现了不规范,要么信息不够公开或者不招投标,还有的道路在收费期已经接近结束时还进行转让。 另外,政府还贷路转变身份后,允许将收费期从15年延长到25年,相当一部分变更身份的道路都收费收到了30年。 对此,交通部去年12月份下文要求严格界定政府还贷收费公路和经营性收费公路。 在国家新的《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颁布实施之前,暂停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益转让。国家新的转让办法出台后,收费公路收费权益转让要严格按照国家新的规定执行。 而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设立经营性公路或人为改变政府还贷公路性质。对未依法转让收费权,将政府还贷公路按经营性收费公路进行建设管理的,要进行清理和属性复位。 对此,交通部副部长冯正霖曾透露,今年将与相关部门沟通,探讨磋商合理发展收费公路、界定收费公路属性等问题,推进收费公路政策的正确实施。 不过,交通行业的分析师却认为,对优质路产的收购是公路公司未来增长的外延式动力,这将能大幅增厚公司业绩,保证公司的长期成长性。但是,《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的出台有可能为这些公路公司的收购计划带来不确定性,收购中也存在一定政策风险。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