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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广告管理办法315发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2日 07:33 新京报

  

药品广告管理办法315发布

全国政协委员刘凡。本报记者张涛/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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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凡接受本报专访,将对广告公司进行信用分类分级管理

  对话动机

  去年,中国对违法虚假广告进行了高压打击。

  今年5月1日,新的《药品广告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中国正从法律着手,治理虚假违法广告。虚假违法广告目前状况如何?工商部门今年还将采取哪些强硬措施?带着这些问题,昨天,本报记者专访了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凡。

  对话人物 刘凡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刘凡透露,今年国家工商总局将建立广告长效监管机制,对广告公司按信用程度分级分类监管。据介绍,严重失信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将被亮黑牌、吊销营业执照。

  虚假医疗广告等于谋财害命

  去年两会前,电视广播媒体广告的违法率是20%,今年只有12%;平面媒体去年是50%,现在只有15%.新京报:你如何评价去年虚假违法广告的打击效果?

  刘凡(以下简称刘):可以肯定地说,通过各部门2006年的努力工作,严重虚假违法广告的势头得到了有效地遏制,虚假违法广告蔓延的势头得到控制,医疗违法广告整体形势在好转,整治达到了初步的效果。

  2006年,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查处了4800条,其中2400条在播出前就被叫停了,也就是根本没进入大家的视野。

  新京报: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一直很猖獗,你怎么看?

  刘:我个人认为,违法医疗广告起码有3大危害:一是以盈利为目的,等于是商业欺诈;二是利用患者的心理,利用患者家属的心理,这是谋财害命;三是利用新闻媒体做广告,特别是利用老百姓对新闻的信任,这严重搅乱了社会秩序。

  新京报:今年1月1日,新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出台,以打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它的出台有什么背景?

  刘:这个办法出台经历了两年时间。去年,工商总局承办了全国人大的12个重点议案之一,《关于大力整顿违法医疗广告的建议》。正因为把它列入了重点议案,受到了各界很高的关注,这也正是我们希望的。

  我很感谢提交议案的11个代表。他们分布在七八个省,使我们能够大面积地了解违法医疗广告的情况。我们收到议案后,立即成立工作班子,派人上门,征求他们的意见。《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出台,我们还邀请11个代表参加我们派出的检查督导组,一起去查看。这个《办法》的出台,全国人大起了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

  新京报:新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执行了两个多月,执行情况怎样?

  刘:从1月1日实施到两会前,我们派出了10个工作组去10个省督察。他们得出了这样的统计数字:去年两会前,电视广播媒体广告的违法率是20%,今年下降了8个百分点,只有12%;平面媒体去年50%,现在只有15%.不过,我们也充分估计到了会有反弹,所以两会后,我们还将会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今年将建全国广告监测中心

  将来可以上卫星,广告监测全国联网。也就是说,在北京就能看到各个省广告的违法情况。

  新京报:今年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工商总局将采取哪些强有力的措施?

  刘:在类别上,今年还是将把医疗广告、药品广告作为整治重点;区域上,会针对重点地区采用重点办法;方式上,以长效机制和日常监督相结合。

  新京报:原有《广告法》的处罚力度较低,是违法广告猖獗的一个重要原因。新规会不会有改变?

  刘:今年工商总局要做的几项工作之一就是推动广告法的修改。对违法广告将作出硬性的规定。新修改的广告法,处罚力度要比现在大得多。

  新京报:违法广告的监测发现方面呢?

  刘:今年工商总局要成立广告监测中心,将来可以上卫星,广告监测全国联网。也就是说,在北京就能看到各个省广告的违法情况。另一方面,现在全国只有16个省有广告监测中心,还有许多省没有。我们要求各个省在国家广告监测中心建立之前,都要成立自己的广告监测中心,充分发挥广告监测的作用。

  新京报:对广告公司的监管呢?

  刘:今年,我们要对广告公司进行信用分类监管。比如有些广告公司,如果认定你没有信用,你就不能做医疗广告,因为你一做就是违法的嘛。首先是对广告公司的资质进行认定,如分A、B、C、D类,A类是绿牌,D类是黑牌,黑牌就要建议退出,吊销营业执照。

  药品广告发布一个字都不许改

  将来药品广告一个字都不许改,只能按照审批的结果登。

  药品广告由药监局来审批,工商部门根据审批结果来监管。

  新京报:《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已经出台了,那么被社会诟病的另一大类,药品虚假广告呢?

  刘:《药品广告管理办法》马上就要出台,已经制定完毕,目前正在程序过程中,估计3月15日就要发布。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京报:这个《办法》对于药品广告审批,有没有具体要求?

  刘: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一样,责任分得很清楚。将来药品广告一个字都不许改,只能按照审批的结果登。药品广告由药监局来审批,工商部门根据审批结果来监管。

  《药品广告管理办法》中,处方药坚决不允许做广告,一定要停。非处方药还是可以做广告的,但只能根据批准的内容来登。

  新京报:新规对广告内容有什么规定?

  刘:广告中只能登药品的名字、治疗什么病,但不能渲染药效。比如广告中只能登这个药治胃病,但不能说吃这个药病就能转好。

  新京报:名人代言药品呢?

  刘:我们从去年就开始规定,任何社会公众人物不能以自己的形象做证明广告。药品也一样,比如你可以说你喜欢吃这种药,但你不能说你吃了这种药效果多好。

  新京报:你认为这个《办法》实施后,对遏制药品虚假广告会起到什么作用?

  刘:会有明显的改观。药品广告会更规范。特别是不允许去误导消费者,误导老百姓,将来老百姓要根据

医院的意见和自己的判断来买药。

  新京报:

化妆品、美容等方面的虚假广告也是百姓反映的热点,这些类别也会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吗?

  刘: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的广告管理办法也都在研究中,今后将陆续出台,今年完全出台也有可能。

  应全面地看待中国广告作用

  每个媒体都应承担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中国的党报党刊,要杜绝虚假违法广告;都市媒体,要加大监管力度。

  新京报:你认为媒体在违法广告发布中应承担什么责任?

  刘:每个媒体都应承担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我认为,中国的党报党刊,要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中国的都市媒体,要加大监管力度。因为这是一个国家的民族精神。

  新京报:是否有媒体负责人因发布违法广告而被追究责任?

  刘:去年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已经作出了这方面的规定。追究媒体负责人的情况,我的印象中,起码是警告了几家。

  新京报:中国广告发展到今天,你对中国的广告怎么评价?

  刘:广告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给我们这么多的欣喜和鼓舞,也没有像今天这样引人关注和思考。

  中国的广告是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快速发展,国际竞争等不同发展时期,现在已经步入了持续稳定发展的阶段。中国的广告已与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相适应,也与社会文明进步和消费方式相印证。中国广告推动着市场的竞争和技术的创新,也倡导着一种消费文明和商业文明。

  我们可以准确地说明,广告业的核心价值只有全面协调广告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顺应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的潮流,广告业才能真正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广告不仅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更要义不容辞地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这就是中国广告不可动摇的鲜明特色;这就是中国广告广泛认同的社会价值;这就是中国广告和谐元素的本质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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