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一MALL曾“土地未出让就开工”
这一“倒置”行为曾得到了有关方面的默许
□本报记者 陈于
围绕上海最大的Shopping Mall(销品茂)兴力达商业广场(现“百联中环购物广场”)的此前一些疑问,正在陆续浮出水面。继本报独家报道《兴力达商业广场“前世今生”》之后,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兴力达商业广场在2003年动工之时就存在一定的蹊跷———土地还未出让,项目就已开工。
开工后7月才拿地
四川兴力达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网站信息以及记者从其他渠道了解到的信息均显示,该项目于“2003年3月18日”就已经在上海普陀区长征镇正式动工。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2003年8月20日发布的《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公告(2003年第6号)》方才发布该项目所属地块的出让信息———“普陀区1号出让地块东至建配龙广场、南至欧倍德建材市场、西至真光路、北至武宁路,土地面积10041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综合楼,土地使用年限50年,规划容积率小于等于3.0万平方米/公顷。”
根据公告要求,普陀区的出让地块是在2003年10月14日才在普陀区房屋土地管理局2号楼4楼会议室开标。而从中标结果来看,兴力达集团与旗下公司上海裕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拿下了这幅地块,中标价为3.8505亿元。
批示:“政策问题后议”
记者调查发现,事实上,当时这一“倒置”行为得到了有关方面的默许。
据了解,2003年2月26日,兴力达商业广场的项目公司上海兴力达商业广场有限公司曾经向普陀区政府提交了一份《关于上海兴力达商业广场项目开工的请示》,表示“为了加快普陀区的旧城改造,增强长征镇商业气氛和提升商业品位,再塑兴力达集团在上海商业新形象……为使普陀区政府一号工程能加快建设,健康发展,特请求区政府领导给予我们大力支持”。该《请示》中所提及的“普陀区政府一号工程”指的就是兴力达商业广场项目。
随后,兴力达商业广场有限公司在《请示》中提出,“恳请批准3月18日开工”以及“请大力支持各项手续及证件的办理工作”。两天之后,兴力达商业广场有限公司就得到了普陀区有关主管部门领导的亲笔批示。一位领导表示,“明确开工,政策问题后议。”;另一位领导则强调,各部门协助做好开工准备工作,开工时组织工作请办公室和长征镇及公司共同研究拟定方案,做到“万无一失”,还要求对“有关政策”进行研究。
土地政策变化是原因
关联人士指出,这一蹊跷举动的背后其实另有故事。
早在2001年7月,兴力达集团就与新长征集团就项目所属地块达成了开发建设的联合协议,并就从新长征集团处协议转让土地的价格达成了一致。不过在此后的拆迁和项目规划完成之后,国家的土地政策发生了变化。
2002年,国土资源部出台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使得双方不能按照此前达成协议转让,只能让兴力达集团走一下公开招拍挂的程序获得土地。“要等土地出让需要较长时间,但是当时公司和有关主管方面都希望项目能够尽早推进,所以采取了先动工、后买地的安排。”相关人士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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