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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寻找长效机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1日 19:08 《财经时报》

  □本报记者 陈娟

  1月15日召开的首届“中华之声”安全生产媒体高层论坛,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爽约”。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称,次日上午,李毅中要向国务院递交一份有关2006年工作重点报告,报告内容将在1月23-24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发布。

  2005年,堪称“中国整顿煤矿安全生产年”。在这一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变更为“总局”,由副部级升格为正部级,李毅中就任局长。作为“救火队长”的铁腕人物,面对频频发生的矿难,马不停蹄地奔波各地。

  煤矿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2005年8月22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一个星期后,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关于煤矿生产

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两个星期之内,国家最高行政机关连发两条指令。随后,中央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安监总局四部门联合派出两个监察组,一场大规模的煤矿安全检查在全国煤炭产区展开。

  然而悲剧却在2005年11、12两个月内接连发生。根据安监总局提供的数据,至2005年12月19日,全国发生特大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126起,死亡2881人;特别重大事故(一次死亡30人以上)16起,死亡1155人。在126起特大事故中,煤矿事故56起,死亡1710人,比2004年增加16起,死亡人数增加了703人。

  煤矿安全检查规模依然庞大。看起来更严厉的手段也开始出台,就在李毅中上任后不久,就大幅度增加死难矿工的赔偿金——提高到20万元以上,并加大了对矿难责任人的追究处理力度。

  经济杠杆还有:2006年1月1日起,将对煤矿实行安全风险抵押制度,要求煤矿企业须以法人名义将一定资金专户存储,专项用于本企业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

  一次次停产整顿,一次次安全检查,之后又是一次次的矿难发生,以生命作为代价的“血色怪圈”,似乎难以终结。

  “官煤勾结”禁而不止

  李毅中曾怒斥:“从已查处的案件看,几乎每一起特别重大事故的背后,都存在着腐败行为。”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2005年3月,黑龙江七台河新富煤矿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8人死亡,煤矿的矿主,竟然就是七台河市桃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副局长。

  事实上,“官煤勾结”在很多重点产煤省份成了普遍现象。在不少产煤区,“官煤勾结”已是公开的秘密,官员与矿主“串”成了一个利益链。权钱交易,导致了开办煤矿的法定审批程序和有关部门的法定监管职责形同虚设,违规被“洗”成了“合法”。

  2005年8月3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安监总局四部委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凡已投资入股煤矿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必须在2005年9月22日以前撤出投资,并向本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报告并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就地免职。

  似乎成效显著,到2005年末,已有4878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登记在煤矿投资入股,登记入股资金7.37亿元,已经撤资5.62亿元。

  在打响煤矿安全生产两个攻坚战的第一枪后,2006年初,作为安监局“一号文”,“第三批”已经实施关闭或确定关闭的2515处矿井名单予以公告。

  但随后,1月16日,发改委即发布通知称,在这之前,

福建计划关闭的30个矿井一个未关闭,湖南等9个省市完成计划不足1/3。发改委提供的数据:这一年全国计划关闭5000个矿井,截至12月23日,只完成关闭计划43.1%。

  长效机制缺乏

  1月16日的安全生产媒体高层论坛上,黄毅透露,在“

十一五”规划中,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十万人死亡指标等被纳入了统计指标体系予以考核。黄毅还透露,修改刑法加大对事故直接责任人的处罚,已经进入人大视线,有关部门已经开始着手调研。

  黄毅表示,目前刑法134条、135条,包括第131条到139条当中,一些涉及安全生产的刑事责任追究的量刑较轻。最多是到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正在组织对这些条文进行修订,相关部门也在配合进行这方面的调研。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也正着手对刑法134条、135条进行司法解释,相信“很快就会有关于安全生产条文的司法解释出台实施”。

  据了解,安全事故发生数量化指标也即将出台,该指标很快就要以国务院安委会的名义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下达。这一指标会纳入地方政绩考核的指标体系里去,与职务晋升、各种待遇挂钩。

  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称,即使是修改刑法这样的“重大举措”,相对于中国严峻的安全生产局面而言,也不过是“头疼医头”。暴利催生的腐败,并不单纯存在于个别官员和私营煤矿矿主之间,也为地方很多部门提供了便利的寻租渠道。而企业自身缺乏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内在动力,才是中国煤炭生产安全的症结所在。

  中国一名矿工每年平均生产321吨煤炭,仅为美国一名矿工年产量的2.2%,约为南非矿工的年产量的8.1%。但中国矿工的死亡率却是美国的100倍、南非的10倍。(012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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