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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苑豪华别墅开发七年仍未竣工(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 09:42 经济参考报
  7年前,内蒙古自治区一家房地产开发商在呼和浩特如意开发区(后改称“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征用赛罕区讨号板村70多亩土地,兴建豪华别墅。时至今日,因开发商无力支付征地补偿金、拒付工程款,引发农民四处告状、民工年年讨薪等一连串社会问题。与日新月异的开发区相比,豪华别墅不但成为开发区内最扎眼的“烂尾”工程,也变成连法院也难以解开的“连环套”。
碧苑豪华别墅开发七年仍未竣工(图)
  如今碧苑别墅区留下10几栋“烂尾楼”,只有这位看门老人与之做伴。

  蹊跷的“合同”

  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是近年该市着力打造的经
济亮点,也是新的城区扩张的支点之一。记者看到,与鳞次栉比的崭新厂房和热火朝天的工地相比,如意区内南边躺着一片清一色的还未竣工的二层小别墅,70多亩地上荒草丛生,冷冷清清,与周围景象格格不入。

  顺着一条车流穿梭的土路,记者来到旁边的讨号板村。村民范元旦、刘望义等人介绍,1995年12月,村委会与内蒙古碧苑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苑)签订征用土地协议书,征地面积74.69亩,总价款186.7万多元。

  记者发现,双方签订的《征用土地协议书》有几处十分蹊跷:一是协议签订的日期是1995年12月25日,协议中称碧苑开发项目的根据,竟然是开发区1998年出台的两个相关文件;二是合同的字迹墨水颜色不同,笔体明显是至少两人填写的;三是涂改痕迹明显。经司法鉴定,涂改掉的两条约定均是针对碧苑公司而制定的。

  范元旦说,当初签协议十分不规范,村里竟然没有留下一份协议书,而是交由开发区保管。他们手里的这份协议还是因为后来打官司,想尽办法从开发区借出来的,一直没有还。

  村民们说,碧苑一直未按协议履约,至1998年9月仅支付征地款35万元。2002年开始,村委会将碧苑告上法庭,一审和再审法院判处碧苑公司败诉后,而呼市中院两次裁定发回重审。

  开发中的“连环套”

  “这些别墅成了我人生中的噩梦,几年讨薪路彻底拖垮了我的生活、我的家庭。”秦玉抬起瘦长脸看着矗立在面前的十几栋烂尾楼,满脸无奈和悲哀。

  秦玉是这场利益争斗之外的另一类当事人,据记者调查,有着切身利害关系的达上百人之多,他们是给碧苑盖别墅的施工队的大小工头和农民工。

  2002年6月,秦玉挂靠在清水河华蒙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华蒙)一分公司第六项目部经理的名下,同碧苑签署协议,负责建设位于开发区内讨号板村的碧苑小区内的4栋住宅楼。按照规划,这个小区是以别墅为主的高档住宅区。

  秦玉说,为了按照合同完工,他雇用了木工、瓦工、钢筋工等70多个民工,全力以赴投入工程建设。从6月到11月,包括工人工资,4栋楼建楼所需的全部砂石、电料,及部分木材,施工队完成工程量造价100多万元,其中涉及被拖欠民工工资总共20多万元。到11月底工程封顶,按合同工程封顶应先付工程总造价的50%,实际上碧苑一分钱没给。

  与秦玉同时进入碧苑施工的还有张旭东带领的华蒙一分公司六项目部一队,张旭东承包了10栋楼,完成工程量造价达160多万元,涉及民工工资30多万多元。

  “像我们这样被套的工程队、材料供应商还有多家。”张旭东的爱人郑秀兰诉苦,他们拿不到工程款,天天上百民工追着他们屁股后面讨工资,一追就是三年。为追讨工钱,几个包工头和数十名民工过年时在碧苑总经理斯琴高娃的办公室吃住,还在她家楼道内堵了6天5夜,也没有丝毫效果。因讨薪无望,秦玉、郑秀兰等人目前已经向法庭提出诉讼。

  “他们的工程质量不合格,所以我不会付给他们工程款。”碧苑公司法人代表斯琴高娃找到记者,振振有词地讲。她出示了几份呼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中心于2003年7至9月做出的《碧苑花园别墅检测报告》,以及赛罕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2004年2月下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质监站称根据测试中心进行的实体检测数据,8座别墅不合格,建议加固。

  斯琴高娃说,秦玉等人未按约定时间完工,而且工程量也没有做完。“他们四处告我不给工钱,我还准备向法院起诉,让他们赔偿经济损失呢。”她说。

  秦玉说,施工过程中,由于碧苑征地后始终没有付清征地款,赛罕区讨号板村民屡次推倒围墙,阻碍施工,是造成工程未按时交工的主要原因。

  由于民工多次上访,市政府农民工工资清欠小组2004年1月专门向赛罕区政府交办此事。赛罕区城乡建设局两天后出具了《调查处理意见》,认为碧苑公司法人代表斯琴高娃长期拖欠工程款及民工工资一事情况属实,事实清楚,情节特别严重。但他们找不到人,也无法处理,建议由公安司法部门介入,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糊涂案”牵出官员违规批

  地

  此事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司法部门调查发现,1998年12月,未付足土地征用补偿费的碧苑房地产公司,却在呼市如意开发区申请办理立项、规划等手续,准备搞房地产开发。当年12月26日,时任如意开发区土地环保局长的郭一雄,在碧苑公司申报手续不完备的情况下,为该公司办理了同意征地的批复、国家建设征(拨)用土地呈报表和用地许可证等手续。同年12月30日,郭一雄在没有收取碧苑公司任何费用的情况下,给碧苑公司发放了国有土地使用证。

  赛罕区检察院调查还发现,当时如意开发区管委会规定:土地的位置不同,出让价格也不同。碧苑公司征用的土地,开发区规定的最低价是6万元1亩,74.69亩土地的出让金应该是450万元,而不是186.725万元。郭一雄的滥用职权行为,不仅给国家造成了400多万元的巨额经济损失,也严重侵害了农民利益。随后,郭一雄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刑事拘留。

  一位熟悉案情的法官告诉记者,当初70多亩土地每亩补偿金仅2万多,如今每亩地价已经上涨到数十万元。案件牵涉到各方当事人巨大的经济利益,双方背后都有各种关系和势力在“角力”。

  对于“豪华别墅”引出的一连串诉讼问题,呼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韩苏平认为,开发区“烂尾楼”仅靠法院一家无法处理。由于目前的行政诉讼是由政府部门违法批地造成的,现在政府应当出面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通过重新征用土地、盘活土地资源、创造经济效益的方式,平衡各方关系,找到能够合法保护各方利益的办法,尽可能消除由此造成诸多严重的“后遗症”。

  有关法律专家认为,一块土地牵出一连串问题,这种现象暴露出官员行为缺乏有效监管、商业行为缺乏市场诚信、农民和民工利益缺乏法律保障等体制上的深层次矛盾。各级官员和司法部门应该通过对一典型案件的深入反思,找到依法行政、依法规范征用土地和建筑市场招投标的行为,别让农民和民工等弱势群体在开发潮中总是吃“苦果”。

  作者:李泽兵 文/摄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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