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副总理谈中俄能源合作和输油管道建设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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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 18:38 中国石油报 | |||||||||
中油网消息:俄罗斯副总理亚历山大·茹科夫日前在接受国际文传电讯社记者书面采访时,谈到了中俄能源合作和东线输油管道问题。从其答记者问内容看,俄可能考虑对中国能源出口实行统一协调。关于东线输油管道问题,俄政府已经基本定案,即在第一阶段修建泰舍特至斯科沃罗季诺管道。关于向中国修建分管道和我参与西伯利亚油气开发问题,茹科夫表示将在东线管道经济技术论证方案通过国家验收和批准后讨论。现将问答全文编辑如下:
问:俄罗斯能源部和俄石油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主张对向中国出口能源(石油、天然气、电力)实行统一协调。您是否支持这种立场?哪个部门能够担当其这种协调者?什么时候可望签署向中国供应俄天然气的政府间协定? 茹科夫:考虑到向中国和亚太地区其他国家市场的出口潜力,目前俄能源部正在俄其它主管部门参与下,制定在东西伯利亚和远东建立统一的天然气开采、运输和供应系统纲要。关于对向中国出口能源实行统一协调的建议值得重视,需要另外讨论和研究。 在去年俄罗斯总统普京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期间,俄罗斯石油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总裁米勒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陈耕在北京签署了关于开展战略协作的协定。协定确定了两公司在天然气领域开展进一步协作的主要领域,研究和实施俄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提供俄天然气项目是就是开展这方面合作的一个主要内容。这有助于保证向中国供应天然气的稳定性、安全性和长期性。 根据协定,两公司将详细商定俄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提供俄天然气有关的问题,确定供应期限、供应量、天然气交接地点、价格及其它条件,以尽快开始向中方提供俄天然气。 此外,协定还规定在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运输和销售方面,在中国建立天然气运输和分配系统,天然气地下仓库的建设和运转及包括在第三国实施其它共同项目方面开展相互协作。 为确保协定的实施,双方建立了联合协调委员会,责成俄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驻中国代表处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开展日常协作。俄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驻中国代表处还被授权代表该公司在亚太国家的利益,该代表处承担的任务包括:参与亚太国家天然气和石油工业投资项目;参与石化和天然气加工产品生产和销售联合项目;以及参与实施亚太国家地区能源配套项目等。 问:东线输油管道实施前景如何?首批石油将通过什么线路输送?就建设分管道的问题,俄政府是否会作出专门的决定?俄罗斯方面是否期待中方与参与管道建设的投资和参与开发西伯利亚石油天然气的开发? 茹科夫:去年12月,俄政府就作出设计建立东线输油管道的决定,这条管道从泰舍特(伊尔库茨克州)经过斯科沃罗季诺(阿穆尔州)至佩列沃兹兹纳亚湾(滨海边疆区),年石油运输总量将达8000万吨。 今年4月,确定了修建该输油管道的几个阶段,并成立了一个跨部门工作小组,专门负责协调和监督东西伯利亚至太平洋输油管道的设计和建设问题。 在第一阶段,将修建泰舍特—乌斯季—库塔(伊尔库茨克州)—卡赞奇市(伊尔库茨克州)—腾达(阿穆尔州)—斯科沃罗季诺(阿穆尔州)的输油管线和佩列沃兹兹纳亚湾石油储运设施,这期工程的年石油输送总量将达3000万吨。东西伯利亚至太平洋石油输送设施第一阶段的建设预计在2008年上半年完工。 第一阶段建设所需资金将由俄罗斯石油管道运输公司融资解决。第二阶段将修建斯科沃罗季诺至佩列沃兹兹纳亚湾输油管线,其年输送能力为5000万吨。到2020年,整个输油管线的年输送能力将达8000万吨。迄今,这条管线的经济技术论证工作已经结束,俄有关联邦主题已举行公众听证会,并正在交国家验收。 在该项目的经济技术论通过国家验收和批准之后,将讨论修建一条至中国的分管道问题及中国有关单位依据俄现行法律参与东西伯利亚石油和天然气田开采的问题。(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