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产经动态 > 正文
 

民企入石油门 除了通行证还有三道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 15:09 解放日报

  本报讯 (记者 蒋娅娅) “非公经济36条”给了民资进入石油等垄断行业和领域的“通行证”,但“通行证”并不通行,日前举行的“上海石油论坛”上,业内专家直言:民营企业要真正进驻石油市场,还需跨越“三道坎”。

  今年2月出台的“非公经济36条”,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石油行业,不只是中下游的炼化、销售领域,还包括上游的勘探、开采领域。然而,这一市场准入并没有激发民营油商太
多的热情。专家认为,准入政策下,民营油企的准入身份仍遭遇产业政策的阻挠,如成品油必须交由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的批发企业经营,各炼油厂不得自销成品油;没有两大集团同意,各铁路局不准受理成品油运输业务等。在这些产业政策限制下,民营油企依然没有真正的市场空间。

  不仅如此,今年6月份

商务部公布的《成品油批发企业经营管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也为民营油企设置了难以逾越的门槛:民营企业涉足成品油批发市场,必须具备拥有4000立方油库和30座
加油站
等条件。据专家透露,这一门槛的资本要求高达1亿元左右。

  第三道“坎”则来自两大集团对油源的基本垄断。两大石油企业集团掌握着最主要的进油渠道,基本掌握了定价权。同时,两大石油集团的资本实力更是民营油企无法比拟的。因此,即便民营油企进入了这一市场,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仍将没有自主权。对于民营企业进入石油市场,专家建议,应避免与大石油企业对抗,强调合作与合资。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