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入石油门 除了通行证还有三道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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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 15:09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蒋娅娅) “非公经济36条”给了民资进入石油等垄断行业和领域的“通行证”,但“通行证”并不通行,日前举行的“上海石油论坛”上,业内专家直言:民营企业要真正进驻石油市场,还需跨越“三道坎”。 今年2月出台的“非公经济36条”,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石油行业,不只是中下游的炼化、销售领域,还包括上游的勘探、开采领域。然而,这一市场准入并没有激发民营油商太
不仅如此,今年6月份商务部公布的《成品油批发企业经营管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也为民营油企设置了难以逾越的门槛:民营企业涉足成品油批发市场,必须具备拥有4000立方油库和30座加油站等条件。据专家透露,这一门槛的资本要求高达1亿元左右。 第三道“坎”则来自两大集团对油源的基本垄断。两大石油企业集团掌握着最主要的进油渠道,基本掌握了定价权。同时,两大石油集团的资本实力更是民营油企无法比拟的。因此,即便民营油企进入了这一市场,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仍将没有自主权。对于民营企业进入石油市场,专家建议,应避免与大石油企业对抗,强调合作与合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