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海南省加入到农信社改革试点,目前农信社改革试点已扩大到30个省市自治区,除没有农信社的西藏外,全国所有省份均已启动农信社改革;这意味着此项改革已经进入收官阶段,并将为“十一五”期间,中国农村金融的整体改革铺平道路
□ 本报见习记者 贺江兵
《财经时报》从银监会、海南省有关方面独家获得权威消息,日前,国务院有关领导已经首肯了海南省进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
海南省目前是全国唯一一个有农信社、却未参与农信社改革的省份。
据了解,海南省相关方面正在研究制定改革方案和有关政策。据以往经验,经省政府同意加入试点后,各省还要制定具体改革方案,上报国务院审批。
海南的加入,意味着全国3万多家农村基层金融机构的改革全面启动,它是全国农信社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的重要标志——农信社改革进入收官阶段。更重要的意义在于,这将为“十一五”期间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整体改革,打下基础。
尽管随着海南的加入,农信社改革已在全国展开,但鉴于目前已经实现改组的农信社,其改革效果还待观察,所以眼下有关主管部门依然将这一改革定义为试点。
搭上“末班车”
从2003年6月启动以来,中国农村信用社改革先后分两批进行改革试点。海南省是唯一一个没有参加改革的省份,其动向一直备受业界关注。
对于海南的缺席,业界说法不一。一种较为普遍的说法认为,海南省也曾申请进行改革,但中央未予批准。不过,据银监会一位人士向本报证实,其实,海南省从未提出过相关申请。
据了解,按照当时的实际情况,受上世纪90年代房地产市场泡沫破灭的拖累,以及公职人员拖欠信用社贷款的影响,海南农信社的资本充足率,至2004年底仍为负数。因此,海南省认为,当时进行农信社改革的条件并不成熟。但眼下情况已经发生逆转,各项改革条件已经成熟,向中央申请并获国务院批准实为水到渠成。
海南省此次选择的改革模式,将是组建全省的联社。
目前,按各地不同的特点,中国农信社改革分别采用了三种模式——改组成立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或农村合作银行。其中,上海、北京已选择成立农商行,天津则选择的是农村合作银行,而浙江等省市则是改组成为农村信用联社。
中央地方AA制
对农信社改革所需资金,中央和省政府将采取AA制,各负担一半的方式加以解决。中央将把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权“拱手相让”给省政府,并要求管理权只下放到这一级为止,不得再向下“转让”。
中央政府提供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用央行票据(信用凭证)置换农信社多年累计的不良贷款和弥补历年亏损挂账。据悉,海南省改革估计将需要央行票据20亿元;同时,中央政府还将减免海南省农信社2004年至2006年的所得税,且营业税按3%征收。通常,银行类机构营业税税率为5%。
目前,海南省正在计算扶持农信社改革所需资金的具体数额,并考虑以怎样的方式筹措这笔资金。从其他省份的改革情况看,各省为支持农信社改革,在帮助清收不良贷款、减免税费上做足了文章。如湖北省除财政直接注资外,在2005年到2009年的5年内,对省内农信社免征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和土地闲置费等。
海南有关方面表示,海南也会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加快农信社改革,“绝不拖全国改革的后腿”。
改革进入收官阶段
尽管还不能确定海南农信社改革的具体启航时间,海南省农信社加入改革试点已标志着全国农信社体系的改革,进入收官阶段。
自1984年8月国务院批转发《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改革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的报告》起,农信社改革已经耗时21年;若从1996年颁布实施的《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算起,农信社改革也已进行了9年。
值得重视的是,农信社改革的全面启动,为下一阶段中国农村金融改革的快速推进,提供了必要条件。
中共中央在《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中要求:“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规范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组织,探索和发展农业保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
在中央主管部门的设想中,今后的农村金融将是一个涵盖农信社、资金互助组织、农行、农发行和农村保险的多层次体系。目前,除农信社改革已基本结束外,其他机构的改革还未见动静。
从此意义上看,农信社改革试点的全面启动,已先期为今后农村金融的改革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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