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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种药品临时零售价公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 16:56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商琦 实习生林月明)省物价局昨日公布了替卡西林钠克拉维酸钾、头孢米诺、诺氟沙星、更昔洛韦、复方对乙酰氨基酚Ⅱ、异氟烷、复方氨基酸18AA、地尔硫、川芎嗪、克拉霉素等10种共16个规格药品的临时零售价格(详情可查询广东价格信息网www.gdpi.gov.cn/),自2005年11月20日起执行。

  省物价局表示,为了方便生产经营企业的销售,在国家和省核定公布正式价格前,
广东省辖区内的药品零售单位(含医疗机构)暂按不超过本次下达的临时零售价格执行。公布的价格为仿制药品执行的价格(除备注另有注明外),相同规格的进口仿制药品执行公布规定的GMP价格。另外,公布的同规格仿制药品以前下达的或在广东《药品价格专刊》公布的临时零售价格,自通知执行之日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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