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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产品出入境 应小心检验风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 10:43 深圳商报

  市进出口商会最新提示

  三类产品出入境应小心“检验”风险

  【本报讯】在货物出口时,如企业使用假冒伪劣包装,输入国检查不合格,一个集装箱熏蒸处理费高达1000美元以上,有的还会被退运处理,出口企业一定要使用合格包装,否
则得不偿失。近日,在市进出口商会组织召开的最新进出口政策宣讲会上,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人对企业进行的国际贸易最新风险提示,成为进出口企业关注的焦点。

  今年初,国家质检总局联合相关部门发布公告,规定自2005年3月1日起,所有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应在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下,由木质包装检疫处理厂在出口前对包装实施有效的熏蒸处理或热处理。处理合格后,在包装上加施全球统一的IPPC专用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不准出境。入境的木质包装货物从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同样的规定。该时间前,对已采纳IPPC标准入境的木质包装货物,仍要接受报检,符合要求的货物才准予入境。

  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还将对旧医疗器械、旧

机动车辆、农用机械、工程机械等进行严格监管。该负责人提醒企业,进口旧机电等产品都要在合同签订前到该局机电处进行备案。货物到岸后,根据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检验,如不合格则不准销售、使用,并按规定退运或注销处理。

  根据真丝、棉等不同的产品所用的染料有所不同,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

纺织品五大类产品作了不同的安全测试,对染料的各项指标除了所要控制的
甲醛
外,还包括酸碱度(PH值)、异味、色牢度、偶氮染料等5项,该项标准有望近期出台。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 李玫 实习生 胡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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