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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总局明令限制机组工作量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 08:04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 曹阳) 记者昨日获悉,在民航总局新近调整的《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中,首次以规章的形式明确了飞行员和空中乘务员的工作时间。此举在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行业法规建设,提高航空运输安全水平。

  该规章规定,机组成员的月飞行时间不得超过100小时、年飞行时间不得超过1000小时,其中参加飞行训练、调机、私用、作业的时间均应当作为总时间的一部分进行累计。同
时,客舱乘务员的飞行时间规定为一周内不得超过40小时、月不得超过120小时、年内不得超过1300小时,如果客舱乘务员在飞机上履行其他职责,该时间也应当记为客舱乘务员的飞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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