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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零售商骗取货款 商务部公布举报邮箱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 07:14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 (记者 杨小丹) 零售企业恶意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欺诈专项整治行动昨天有了新的进展。商务部和工商总局同时向社会公布了全国举报电子信箱,欢迎社会群众提供线索。

  据悉,商务部将对零售商进行调查摸底。零售商超出合同期限、有能力偿付而故意不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即为恶意占压供应商货款。对供应商反映强烈、特别是涉嫌诈骗的零
售商,要通过行业协会等掌握该企业拖欠供应商货款的情况,包括被拖欠的供应商数量、拖欠的货款数额、拖欠的时间等,提早采取应对措施。

  昨天,商务部和工商总局同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子信箱:jszhiduchu@mofcom.gov.cn(商务部)、jingzhengchu@sohu.com(工商总局),欢迎社会群众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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