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产经动态 > 正文
 

五部委公布针对商业零售企业全国举报电子信箱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 17:53 商务部网站

  “整治商业零售企业不规范促销行为专项行动”和“整治商业零售企业恶意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公布全国举报电子信箱

  2005年10月26日,“整治商业零售企业不规范促销行为专项行动”和“整治商业零售企业恶意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欺诈行为专项行动”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公布了全国举报电子信箱。

  根据《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整治商业零售企业不规范促销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建发[2005]463号)和《商务部 公安部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整治商业零售企业恶意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建发[2005]464号)的部署,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了部际协调小组,并设立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承担),现对外公布举报电子信箱,欢迎社会公众反映情况、提供线索:

  jszhiduchu@mofcom.gov.cn (

商务部)

  jingzhengchu@sohu.com (工商总局)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2,600,000篇。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