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表明部分外包装PVC保鲜膜含禁用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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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 10:08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北京10月25日讯 (记者 尹晓燕) 国家质检总局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PVC食品保11111家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所检44种样品的氯乙烯单体含量均小于每千克1毫克,全部符合国家标准以及1991年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公布的要求;PE、PVDC符合国家标准,是安全的,消费者可以放心使用;一些主要用于外包装的PVC保鲜膜含有不被国家相关标准允许使用的二己二酸酯(DEHA)增塑剂,含有DEHA的保鲜膜遇上油脂或高温时,增塑剂容易释放出来,进入人体后对健康带来影响。
据了解,PVC保鲜膜对人体的潜在危害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产品中氯乙烯单体残留量,接触过量的氯乙烯,会对人体健康带来影响;二是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加工助剂的种类及含量。 据介绍,国家质检总局将加强对进出口PVC食品保鲜膜的检验和监管,实施批批检验,对检出含有DEHA增塑剂以及氯乙烯单体含量超标的产品一律不得进口和出口,并进一步进行强制性检验。对发现使用DEHA作为增塑剂生产PVC食品保鲜膜的,立即责令停止生产,就地查封,并责令停止销售,进行召回,依法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食品保鲜膜生产企业,须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明产品的材质和适用范围,凡是不按要求明示的,一律禁止销售。 国家质检总局还提醒消费者:选购PE食品保鲜膜或标识“不含DEHA”的PVC食品保鲜膜;使用不含有DEHA的PVC食品保鲜膜,不宜直接用于包装肉食、熟食及油脂食品,也不宜直接用微波炉加热。 |